閔府規發〔2019〕1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莘莊工業區管委會、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公司:
??現將《閔行區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創業和成果轉化的政策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2019年3月1日
閔行區關于推進科技創新創業和成果轉化的政策意見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上海南部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建設,根據上海市建設閔行國家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工作要求,現就推進科技創新創業和成果轉移轉化制定如下政策意見:
??一、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1.支持建設成果轉化功能型平臺。鼓勵面向高端裝備、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和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建設成果轉化功能型平臺。對符合上海市建設功能型平臺導向和布局的,經評審,給予平臺一定的啟動經費。對經認定的上海市研發與轉化功能型平臺,按市級文件相關規定,給予相應匹配,區級前期投入的啟動經費納入后續市級功能型平臺的運營費匹配資金額度。
??2.加強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鼓勵開展研發技術服務和儀器設施設備共享,對加盟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企業購買關鍵重大的進口設備,給予其購置費用30%補貼,每年每家單位最多補貼100萬元;對經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的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和專業技術服務平臺等,為區內企業提供專業技術服務的,每年根據提供服務實際發生的費用給予15%、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資助。企業通過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享受研發技術服務和儀器設施設備共享,對經市級主管部門核定的費用,給予30%的資助,每年每家企業最高補貼20萬元。
??3.支持創新創業孵化平臺建設。鼓勵建設符合閔行主導產業發展方向的“國際化、品牌化、專業化”創新創業孵化平臺,對在市、區主管部門備案并通過年度績效考核的科創孵化平臺,每年按考核等次給予50—400萬元的服務績效補貼。
??二、大力扶持初創企業發展
??4.支持鼓勵參加創新創業大賽。對參加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獲獎、參加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獲立項的企業,按上級資助資金給予1:1匹配;對參加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獲區級立項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資助。
??5.鼓勵成果完成人在本區創業。對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各類主體的科技成果完成人,為自行轉化相應科技成果在本區創業的,對該企業成立后前三年實際發生的房租按50%予以補貼,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
??6.深化科技創業公益基金扶持。根據閔行科技創業公益基金運行實際情況按需追加區財政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團隊和創業企業,按照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運行機制,繼續開展基金扶持。
??三、支持科技企業成長壯大
??7.支持優質科創企業發展。優化優質科創企業的發現培養機制,給予“閔行區科技創業新銳”企業一次性20萬元資助。對孵化器、加速器畢業企業注冊在本區購置或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的,按企業實際購房、租賃情況對購房總價的5%,或連續三年年度租金的15%給予補貼,同一企業累計補貼不超過100萬元。
??8.積極培育科技小巨人企業。鼓勵和培育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業,被認定為市級科技小巨人企業、市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區級科技小巨人企業的,分別給予最高150萬元、100萬元、50萬元的資助。
??9.支持企業開展技術創新。聚焦閔行重點產業領域,對企業實施的區級重大產業技術攻關項目,給予80-100萬元的資助。對推進現代農業、公共安全、生態環境、公共衛生等民生領域的技術開發和示范應用的區級民生科技項目,給予10-30萬元的資助。對承擔市級以上科技計劃的企業,按上級資金的10%給予資助,其中承擔國家級科技創新計劃的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承擔市級科技計劃的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
??10.鼓勵發展研發機構。根據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情況,對新認定的研發機構給予一次性資助。國家級、市級、區級研發機構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最高300萬元、50萬元資助;經市級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的外資研發機構(含內設研發機構),給予最高500萬元資助。
??11.鼓勵企業開展產學研協同創新。以企業創新需求為導向,常態化組織開展創新挑戰賽,推動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等精準對接和產學研合作,對開展產學研合作的立項項目給予20-40萬元的資助。對獲得市級主管部門批準建立的院士專家工作站,給予建站企業最高30萬元資助。
??12.鼓勵實施成果轉移轉化。支持本區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為推進成果轉移轉化和產業化開展的知識產權分析評議和價值評估,按其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年每家最高補貼50萬元。對企業承接和實施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項目,經評審,給予項目投入的30%、最高500萬元的資助;對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或獲得國家級、市級科技進步獎勵,或符合閔行產業定位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的,經評審,給予項目投入的30%、最高1000萬元的資助。
??四、支持發展科技專業服務
??13.引進培育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支持國內外有影響力的成果轉化服務機構落地,對新引進的機構為本區企業提供成果轉化專業服務的,按其服務績效給予機構一定的房租補貼,機構落地前三年按實際承租面積給予50%的房租補貼,每年每家機構補貼總額不超過50萬元;鼓勵區內外科技成果在本區交易服務平臺進行交易,對交易服務費用給予50%、最高50萬元的補貼。
??14.優化知識產權服務。對獲得國內實用新型和發明專利授權的單位和個人,分別每項給予一次性800元和5000元的資助,對每家企事業單位獲得授權的第一件發明專利,一次性資助6000元;對獲得登記的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單位和個人,每項給予一次性3000元的資助;對國外發明專利給予每項最高4萬元資助。鼓勵開展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工作,國家級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市級按上級資助給予50%匹配。支持開展區級知識產權示范項目,經評審,給予最高10萬元資助。
??15.加強科技金融服務。對獲得科技金融信用貸款的企業,對超過央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部分,給予央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20%的補貼,每年每家最高補貼10萬元。對企業通過科技金融信貸發生的擔保費和保險費,按實際發生費用的50%給予補貼,每年每家最高補貼10萬元。
??16.鼓勵開展創新創業主題活動。對創新創業服務機構開展有影響力的科技創新創業主題活動,給予活動實際發生費用50%、最高100萬元的補貼,同一機構每年補貼最高150萬元。
??五、附則
??(一)本意見適用于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區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除外),本區內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在本區登記的民非組織,戶籍、居住證在本區的個人,科技成果在本區交易服務平臺上交易的區內外企業、高校院所等單位。同一項目按國家、市、區級相關規定操作,就高不重復。對聚焦本區重點領域和行業的重大項目可實行一事一議。
??(二)區科委加強對政策資金的監管。建立閔行區科技項目信用管理辦法,對申報區級各類科技政策項目的企事業單位及個人、受邀擔任專家評委采取信用承諾制,簽署信用承諾書,記錄違背承諾的失信信息;對列入“市誠信黑名單”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個人,不予政策的申報及扶持。
??(三)本意見規定的政策有效期從2019年3月31日到2024年3月30日。如與上級政策有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規定為準。
??(四)本意見由閔行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