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金山區關于進一步鼓勵科技創新 加快上??萍紕撔轮行闹匾休d區建設的若干配套政策》(金委辦發〔2022〕4號),并結合工作實際,對科技創新獎勵評選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大家,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評選實施細則
(修訂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堅持創新引領,在全社會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新的濃厚氛圍,根據《金山區關于進一步鼓勵科技創新 加快上??萍紕撔轮行闹匾休d區建設的若干配套政策》(金委辦發〔2022〕4號),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的申報、推薦、評選、授獎及監管等各項活動的全過程。
第三條 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不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條 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是金山區人民政府授予單位或個人的榮譽,授獎證書不作為確定科技創新成果權屬的直接依據。
第二章 申報條件和推薦標準
第五條 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評選每兩年開展一次,授予為我區建設上??萍紕撔轮行闹匾休d區做出突出貢獻的企事業單位的團隊和個人。分設下列獎項:
(一) 金山區科技創新成果獎;
(二) 金山區科技創新人才獎。
第六條 參加金山區科技創新成果獎評選的單位必須合法取得申報成果的專利權屬,且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嚴重環境違法和嚴重科研失信行為,未列入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參加金山區科技創新人才獎評選的個人必須近兩年內無重大違法違紀行為,當前未受到司法機關查處。
第七條 為本區建設上海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承載區做出突出貢獻單位的團隊,可以參加金山區科技創新成果獎的評選,并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科學技術研究或軟科學研究中取得較大成就,對科技進步、社會發展和政府決策產生重要影響或推進的;
(二)在本區創新創業中做出突出貢獻或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推廣,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
(三)擁有對關鍵核心技術進行改進或解決復雜關鍵技術問題的能力,并在國內或國際上具有一定知名度的;
(四)在應用技術研究和產業化開發中取得重要發明創造或關鍵技術突破的。
提名金山區科技創新成果獎的,其核心技術必須已取得授權發明專利,整體技術應用達2年以上。屬于土木工程類項目的相關工程必須投入使用,且工程驗收通過達2年以上;屬于產學研合作的項目,需提供有效的合作證明材料(專利轉讓合同、出資證明、合署論文等)。反映成果經濟效益的材料必須能說明該成果產生的直接效益及其計算依據,而非企業的整體效益或間接效益。
第八條 在金山區工作并繳納社保,評選當年1月1日未滿60周歲的科學技術工作者可以參加金山區科技創新人才獎的評選,并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科學研究和創新工作中取得較大突破或對科技發展有突出貢獻的;
(二)在本區高新技術領域企業或創新創業中做出突出貢獻,并創造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
(三)在應用技術研究和產業化開發中取得重要發明創造或者關鍵技術突破的。
提名金山區科技創新人才獎的,按基礎研究類、應用研究類分類評審。屬于基礎研究類人才,需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外著名期刊或國內核心刊物上發表過論文,或獲得發明專利授權,或擔任地市級及以上科研項目負責人;屬于應用研究類人才,需獲得發明專利授權,或擔任地市級及以上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或所屬企業在同行中名列前茅。
第九條 申報推薦金山區科技創新成果獎,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金山區科技創新成果獎申報表;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三)知識產權證明復印件,有2個以上共同所有人的知識產權,需同時提供所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申報金山區科技創新成果獎的證明原件;
(四)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證明復印件,其中經濟效益證明為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前兩年度審計報告,社會效益證明由應用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
(五)稅務部門出具的上兩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六)其他確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第十條 申報推薦金山區科技創新人才獎,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金山區科技創新人才獎申報表;
(二)申報人身份證復印件;
(三)申報人工作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
(五)論文、知識產權等證明文件復印件,有2個以上共同所有人的知識產權,需同時提供所有共同所有人同意申報金山區科技創新人才獎的證明材料;
(六)單位出具的同意申報意見原件;
(七)其他確需提供的證明材料。
第十一條 直接關系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人身健康等有關項目,未獲得有關法律、法規許可的,不得申報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
第十二條 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評選接受組織推薦和社會自薦。
組織推薦是指各鎮(園區)、區有關職能部門、區屬企業等推薦申報;社會自薦是指企事業單位的團隊或者個人經所在單位同意后自行申報。
第十三條 金山區科技創新成果獎以項目的形式參評,金山區創新人才獎以個人的名義參評。同一項目或個人已獲得過本區或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的,不得再次申報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
第十四條 參加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評選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應當填寫統一格式的推薦書,并提供真實、可靠的評價材料。
第三章 評選流程及規則
第十五條 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評選工作接受社會監督,對初評結果實行異議制度。
第十六條 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評選實行回避制度。凡涉及評選候選人和評選項目完成人,均不得以專業評選組成員或評選工作人員身份參加評審。
第十七條 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流程分為初審、評選、征求意見、公示、授獎等五個流程。
初審由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對推薦項目進行形式審查和公共信用信息核查。
評選由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聘請有關專家組成若干專業評選組進行評選并形成入圍名單和等次的建議,評選專家實行動態管理。
專業評選組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專業范圍內推薦的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評選工作,并提出入圍名單和等次的建議;
2.對評選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征求意見由區科委發起,向區發改委、區經委、區教育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生態環境局、區農業農村委、區衛健委和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征求意見。
公示由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根據征求意見情況在官方微信公眾號、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受理有關異議事項。
第十八條 在公示期間,提出異議的單位或個人應當提供書面異議材料,并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材料上加蓋本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提出異議的,應當在異議材料上簽署真實姓名,寫明聯系地址及電話。凡是匿名或者單位未蓋公章的材料不予受理。
第十九條 區科委接收到異議材料后,應當對異議內容進行核實,異議內容及其證明材料符合本細則規定的應予受理。
第二十條 區科委在初評結果公布及異議處理程序結束后,按照規定程序報金山區人民政府批準。獲獎單位和個人由金山區人民政府頒發證書,并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和相關媒體上公布。
第四章 授獎
第二十一條 金山區人民政府對獲獎單位的團隊和個人授予獲獎證書和資金獎勵:
(一)金山區科技創新成果獎。下設一、二、三等獎3個等次。其中:
一等獎1名,予以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二等獎3名,每個予以最高不超過10萬元獎勵;三等獎6名,每個予以最高不超過5萬元獎勵。
(二) 金山區科技創新人才獎。設10名,每人予以最高不超5萬元獎勵。
第二十二條 凡獲得金山區科學技術獎的項目,均優先推薦申報市級有關科技創新項目或者相關獎項。
第五章 監管措施
第二十三條 以剽竊、侵占他人的發現、發明或其他科技創新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的,由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依法撤銷獎勵,追回獲獎證書和獎勵資金,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并依法將相關信息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錄。
第二十四條 提供虛假數據、材料,協助他人騙取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的,由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予以通報批評,取消其參評資格,依法追究相應責任,并依法將相關信息納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2年12月12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6年5月11日。由金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原《金山區科技創新獎勵評選實施細則》(金科規〔2021〕1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