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松江區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
經區政府第 157 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區生態環境局制定的《松江區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11日
松江區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
一、“十三五”主要工作回顧
(一)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間,松江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在上海市委、市政府各部門的關心支持下,圍繞“科創、人文、生態”現代化新松江的建設目標,始終堅持把持續改善生態環境作為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內容,堅持把補齊生態環境短板作為提升發展力和競爭力的關鍵要素,滾動實施生態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全面打響污染防治攻堅戰,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綠色轉型發展初見成效,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明顯提升。
1. 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顯著
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完成561臺中小燃油燃氣鍋爐提標改造,開展338家重點行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深化綜合治理,完成1609家餐飲企業環境問題整治,完成2472家企業4259臺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申報登記和環保標志核發;提升新能源公交車比率達75%;推進裝配式建筑項目2378萬平方米和綠色建筑項目1609萬平方米,實現建筑工地、混凝土攪拌站、碼頭堆場揚塵在線監控全覆蓋;每年開展約2萬輛柴油貨車尾氣路檢,建立車輛“黑名單”制度,加強油品、車用尿素質量監管,實現對全區56家加油站全覆蓋抽查,推廣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遠程在線監控。
持續打好碧水保衛戰。全面完成黃浦江上游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289家工業企業清拆,以及水源保護區排污口整治。按照“全覆蓋、水岸同治”思路落實“河湖長制”,實施“一河一策”,188條中小河道消除黑臭,512個鎮級以上管控河道斷面消除劣ⅴ類水體,逐步恢復河道水生態系統;完成北沙港、團結河、張家浜等645條段427.3公里中小河道的綜合治理;打通斷頭河222條;完成2310公里市政雨污水管道調查,完成60個市政混接點改造;完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至“十三五”末,全區污水處理能力51.1萬噸/日,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全面達一級a及以上標準,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5.4%。
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守牢生態資源環境底線。低效建設用地減量后土地資源主要用于生態建設;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兩項約束性指標;全力推進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對15個重點監管企業周邊和工業園區周邊開展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測;完成6個非正規生活垃圾填埋場環境整治;對“198”減量化地塊開展土壤環境調查評估;持續推進建設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完成“五違四必”重點區域整治任務,開展企業清拆后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開展2個復墾農用地、3個污染地塊土壤治理修復工程。
堅決打好垃圾攻堅戰。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減量實現全覆蓋;大力推進垃圾處置基礎設施建設,濕垃圾資源化處理中心投入試運行,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廠進料調試,松江天馬再生能源利用二期工程垃圾進場、并網發電,顯著提升垃圾末端處置能力;建成“兩網融合”服務點795個、中轉站17個、集散場1個;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5%。全面實現污水處理廠污泥無害化處理,建成松江區通溝污泥處理中心,處理能力達到60噸/日,通溝污泥安全處置能力得到加強;完成14家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收運單位建設,共收運不可回收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約22.4萬噸,收運能力得到明顯提高,不可回收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得到有效處置;推動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建設提升,開展“危險廢物托底”服務,解決中小企業危險廢物處置難問題。建成6個蔬菜農業廢棄物資源利用基地;主要農作物基本實現秸稈還田;規劃保留的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配套基本實現全覆蓋,農藥包裝廢棄物基本實現全回收。
持續推進綠色發展。企業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減少能耗202782萬噸標煤。推廣綠色交通發展,建成并投運現代有軌電車t1、t2號線,t1、t2號線三期共開通26.8公里;建設并啟用公共充電樁,現存2977根。公交車、公務車更替已實現全面新能源化?;就瓿?ldquo;七廊一片”生態網絡空間構建,建成生態廊道和公益林1.9萬畝、立體綠化8萬平方米、綠道72.1千米、市級林蔭道7條,完成廣富林遺址公園、廣富林郊野公園(一期)等2個區域試點建設任務。創建綠色示范成果顯現,創建2家國家級綠色(生態)示范園區、3家綠色示范工廠、87個水稻綠色生產基地。依法有序開展區域環境整治,以“九泗洞”市級綜合整治區塊為重點,在上海市率先開展7.98平方公里的198區塊成片減量,共拆除違法建筑2114.8萬平方米,區域環境質量明顯好轉。
2. 生態環境治理體系逐步健全
生態文明建設體制持續健全,生態環境治理工作扎實推進。頂層設計,統籌部署。“十三五”以來,松江區委、區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加強頂層設計,滾動實施環保三年行動計劃,統籌部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黨政同責,層層壓實。在成立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的基礎上成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逐級壓實工作責任。路徑明確,制度保障。制定全區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辦法和街鎮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等系列制度文件,落實生態環境六級監察機制。
生態環境執法力度不斷加強,監管和問題處置能力明顯提升。推進環境綜合執法。積極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治理、重金屬專項整治等各類專項執法檢查,將環境違法與企業誠信體系、企業評議等掛鉤,實施聯懲聯治。加強與司法部門聯動機制,深化“行刑對接”的執法模式,積極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十三五”期間,因嚴重污染環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3件,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行刑銜接10件,涉案人員26人。環境監測能力提升。目前全區已建成5座環境空氣自動監測站、11座地表水自動監測站、3座功能區噪聲自動監測點以及若干pm2.5網格化監測設備,基本形成了立體化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應急處置能力提升。妥善處置各類環境類應急事件,完成300多家企事業單位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工作;通過每年定期演練提升全區環境應急處置能力。環保督察問題應改盡改。以中央和市級環保督察為整改契機,對第一輪中央督察91件交辦件、市督察227件交辦件以及第二輪中央督察138件交辦件進行現場調處,同時開展回頭看核查工作,避免問題“回潮”。此外,深入1000余家企業現場開展生態環境領域大調研,幫助企業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排污許可證全覆蓋。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實現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全覆蓋,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清理整頓和2020年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其中清理整頓范圍企業共有678家,發證登記范圍企業共6375家。推進第三方服務能力提升。針對環保第三方服務11個不同類別行業特點,分別制定管理細則加強對環保第三方行業監管,持續推進環保第三方服務工作的高效率和規范化。推動成立松江環保科技企業協會,定期加強技術交流,提高第三方解決環境問題的能力。
生態環境審批方式革新提效,高質量發展得到全力保障。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總體要求,革新生態環境審批方式,優化營商環境,助力高質量發展。分類管理,實現精準化服務。按照企業的貢獻程度、對環境的影響程度以及環保管理要求的落實情況,將企業分成四類,分別為重點扶持類企業、協調幫助類企業、一般管理類企業、重點監管類企業。壓縮審批時限,實現高效率服務。針對優質企業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項目分別由承諾的20(10)個工作日壓縮至14(7)個工作日,審批速度較承諾時限再提速30%,較法定時限提速約70%。全面開通一網通辦,實現優化服務。環境影響評價登記表項目、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備案、排污許可證等實現全程電子化、網絡化備案工作,實現“0次”跑動。探索生產性廢水排放總量指標全區統籌和有償轉移新機制。在上海市首創生產性廢水排放總量指標協調機制,從區域發展角度出發,統籌總量指標,全力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助力高質量發展。
3. 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空氣環境質量穩步提升。2020年環境空氣質量(aqi)優良率達87.7%;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為32微克/立方米。水環境質量明顯好轉。全面消除黑臭水體,基本消除鎮控以上河道斷面劣v類水體,2個國考斷面均達到水質考核目標,水質類別分別為iii類和ii類,水質狀況較基準年2014年提升了1個類別;24個市考斷面均達到水質考核目標,水質狀況較基準年2014年改善了49.7%。生態空間不斷優化。2020年,森林覆蓋率提升到18.5%,全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8.4平方米,(創全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15.24平方米,綠道總長度達72.1千米。
表1 “十三五”規劃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序號 |
指標 |
單位 |
“十三五”目標 |
2020年 完成情況 |
屬性 |
1 |
pm2.5年均濃度 |
微克/立方米 |
上海市平均水平(38) |
32 |
約束性 |
2 |
環境空氣質量優良率(aqi) |
% |
75.1 |
87.7 |
約束性 |
3 |
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達標率 |
% |
完成市級要求 |
已完成 |
約束性 |
4 |
城鎮污水處理率 |
% |
≥95 |
95.4 |
約束性 |
5 |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 |
% |
≥80 |
89 |
預期性 |
6 |
污水廠污泥無害化處理率 |
% |
≥90 |
已完成 |
預期性 |
7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5左右 |
98.12 |
約束性 |
8 |
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 |
% |
95左右 |
已完成 |
約束性 |
9 |
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 |
100 |
100 |
預期性 |
10 |
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理率 |
% |
100 |
100 |
預期性 |
11 |
森林覆蓋率 |
% |
16.87 |
18.5 |
約束性 |
12 |
(創全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 |
平方米/人 |
12.15 |
15.24 |
預期性 |
13 |
河湖水面率 |
% |
≥8.41 |
8.43 |
預期性 |
14 |
低效建設用地減量化 |
- |
完成市級要求 |
已完成 |
約束性 |
15 |
主要污染物減排 |
- |
完成市級要求 |
已完成 |
約束性 |
16 |
環保投入占gdp比 |
% |
3左右 |
5.4 |
預期性 |
備注:2020年在新冠疫情背景下,社會經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故pm2.5年均濃度創新低。 |
|||||
(二)現存問題
盡管通過“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的實施,松江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較大的進展,但是對標“科創、人文、生態”現代化新松江的發展目標,以及松江區經濟社會發展轉型新要求和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環境需求,松江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仍然任重道遠。主要表現為:
1. 生態環境質量仍有較大改善空間,污染防治能力需提高
環境空氣質量及污染防治方面:細顆粒物(pm2.5)超標現象仍然存在,在so2、nox得到有效控制后,夏季城市區域臭氧超標現象成為新的關注點;大氣固定源和移動源的污染防治工作需要進一步加強。地表水環境質量及污染防治方面:河湖生態系統還比較脆弱,消黑除劣后水體富營養化又成為新風險。東北部區域河道水質不夠穩定,距離達到水環境功能區劃的水質要求還有差距。同時,目前各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高,污水處理廠亟需擴建;局部地區的污水主管道輸送能力不足,污水收集管道系統亟需健全;部分區域雨污混接改造未完成,排水系統須進一步完善;農村生活污水需得到有效處理,農業面源污染問題需引起重點關注,水環境治理工作需進一步鞏固和深化。固體廢物處置能力方面:目前本區生活垃圾處置處理負荷較高;“五違四必”環境綜合整治后,拆后建筑垃圾處置一直處于瓶頸狀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源頭分類及末端無害化、資源化能力建設有待提高;區域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存在短板。土壤環境質量及污染管控方面:土壤污染總體可控,但部分“五違四必”整治、污染企業清拆、土地減量化等之后的農用地存在土壤質量隱患;河道疏浚底泥的土壤消納管控也需要進一步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在資金保障、技術支撐、市場培育等方面存在困難。聲環境質量方面:“十三五”期間,聲環境質量1類功能區呈現下降趨勢;區域環境噪聲評價等級總體有上升趨勢;道路交通噪聲強度等級評價夜間時段不容樂觀。
2. 生態環境承載壓力仍然比較大,綠色高質量發展需加快推進
常住人口總量快速增加,能耗和排放同步快速增加。2019年全區常住人口為177.19萬,隨著松江新城建設發力,人口持續導入,生態環境壓力將會進一步凸顯。產業結構性問題短期內難以徹底解決。實現企業“調結構促轉型提質量”的總要求任重道遠,綠色低碳產業的發展仍需加快。土地利用效能仍然偏低。生態空間受建設用地擠占,需進一步優化生態空間布局,低效建設用地減量和調整、工業用地二次開發仍需加強。環境信訪投訴增多。由于企業管理、歷史環境遺留問題等原因,“十三五”期間環境信訪投訴件已經超過1萬件,解決信訪問題仍需加強。因此,生態環境承載壓力仍然比較大,綠色高質量發展需加快推進。
3. 生態環境風險隱患仍然存在,風險應對能力需持續加強
水源保護和農村環境整治壓力大。松江區水源保護區(一級區、二級區)和緩沖區面積近轄區面積的53%,水源保護區面積大、環境監管難度高。農村地區河道和土壤污染造成水源地的環境風險需要關注;畜禽規范化養殖的減排效果需持續強化;部分養殖糞便尿液的還田利用尚未完全規范化;養殖臭氣的污染治理還需要進一步深化;美麗鄉村建設工作需大力推進,農村地區環境短板要加快補齊。固體廢物運輸過程需進一步加強信息化監管。固體廢物處理設施建設相對滯后、處置能力不足。目前,全區尚有一定量危險廢物需要外運處置,需進一步加強和提升危險廢物運輸信息化監管和危險廢物應急管理。
4. 生態環境監管能力相對不足,防治體制機制需不斷創新
環境監管執法能力需進一步加強。隨著環境監管的要求越來越高,基層環境執法力量還需進一步強化。多種措施和技術相結合的聯合執法監管手段需繼續探索;網格巡查、聯合檢查、隱患共查、信息共享、定期督查的工作機制還需加快建立;對違法違規“回潮”的長效監管機制需要創新實施;將信用體系建設與環境監管執法機制聯動工作需進一步深化。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需進一步提高。當前在全面貫徹落實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要求下,嚴格執行突發環境事件的管控、及時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建設方面尚存不足。環境應急演練經費投入不足、實戰性不強等問題需要著重解決。生態環境監測預警水平需進一步提升。在大氣、水以及土壤等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和環保數據應用等方面,均具有較大提升空間。生態環境保護的社會共治體系需進一步完善。部分街鎮屬地管理意識有待進一步強化;部分企業環保主體責任還沒有充分落實;部分環保第三方單位的專業技術和管理水平沒有完全達到輔助政府或企業環境管理的高度;環境保護自治共治德治法治格局尚需不斷完善;“政府-社會-企業”三方共管共治的生態環境保護社會防治體制機制是“十四五”環保工作的重要課題。
(三)面臨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新征程和實施“兩步走”戰略的第一個五年規劃期。在這一時期,生態環境保護面臨多重機遇和挑戰。一是生態環境保護面臨不確定性新變局。“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疊加疫情常態化挑戰和碳減排要求,經濟發展速度壓力和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邊際成本提高對政府公共財政支出形成多重壓力,環境成本內部化與經營壓力對企業形成相互制衡,使得生態環境保護面臨不穩定性新變局,需探索協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新路徑。二是污染防治由攻堅戰轉入新階段。在基本實現“十三五”生態環境質量總體目標后,“十四五”環境質量改善仍需要進一步提升。生態環境壓力并沒有明顯減輕,結構性污染問題仍然存在。同時,新污染物比如抗生素、激素以及微塑料等也開始成為環境保護領域的關注點。面對碳達峰、碳中和的新要求,低碳綠色發展將成為重要環保抓手。生態環境保護由攻堅戰進入了新階段,環境防治的難度和風險管控的壓力均不斷加大。
上海市委、市政府在“十四五”規劃中提出“力爭使五大新城成為‘上海都市圈的第一個圈層’,成為現代化的大城市,長三角的增長極”。作為五大新城之一,松江新城將建設成為具有獨立功能的長三角綜合性節點城市,打造成為國內大循環“中心節點”和國內國際雙循環“戰略鏈接”的重要樞紐之一。同時,長三角g60科創走廊成為長三角一體化國家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碳減排方面,上海市提出了力爭2025年碳達峰的目標??苿擈寗泳G色產業發展,生態環境質量才能得到更好提升;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理念,通過生態底線倒逼產業結構調整,產業生態化和生態產業化才能更趨高質高效;優良的生態和豐厚的人文底蘊更利于科創產業的發展。結合松江新城規劃發展布局,建設“科創、人文、生態”的現代化新松江成為松江發展愿景。松江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既面臨改革創新的歷史機遇,也面臨加快綠色高質量發展的新挑戰。
二、“十四五”生態松江建設奮斗目標
(一)指導思想
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領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以及五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把握長江大保護以及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的重要歷史機遇;服務上海市建設“五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大格局,加快推進松江新城高質量發展,對標建設“科創、人文、生態”現代化新松江的愿景;堅持生態優先和綠色高質量發展為核心,打好污染防治持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嚴密防范生態環境風險,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防治能力現代化;繼續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以生態環境保護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總體思路
以“抓環保、促發展、惠民生”為總體要求;以“推動綠色高質量發展”為核心;以“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創新現代生態環境污染治理體系”為工作重點;以“推進、鞏固、調增、提升”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主線。
一是推進綠色高質量發展。積極踐行“碳中和、碳達峰”理念,加快工業結構調整,推動低碳能源結構優化,支持生態農業轉型發展,全面推進綠色高質量發展,夯實助推碳達峰基礎。二是鞏固生態環境治理取得的成果。確保政策措施的連貫性和持續性,鞏固“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成果,防止已經解決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問題出現反彈。三是調增生態系統功能的重點方向。在污染治理能力和成效保證的前提下,逐步將生態空間優化、生態屏障建設、以及生態系統監管和風險防控作為重點方向。四是提升生態環境污染防治的體系化水平。在松江區重大決策中充分體現和整合生態環境優先的理念;充分發揮環境管理制度和技術手段的優勢;健全執法監督機制和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突出生態環境監管能力的全面提升,加快補齊監管能力短板。
(三)基本原則
一是在環境基礎設施和生態屏障建設方面做“加法”,堅持需求導向,突出生態環境保護系統思維,繼續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增加生態空間。
繼續提升傳統污染治理設施和能力的同時,結合松江區“浦江之首”水源地保護、佘山國家森林森林公園建設、河道藍線維護等逐步加強生態屏障建設,堅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的系統思想,統籌生態環境各要素、各領域,進行整體保護、宏觀管控、分類施策、系統防治,維持生態平衡,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二是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方面做“減法”,堅持目標導向,突出生態環境質量核心,堅持問題導向,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以“2035松江愿景”為目標,以國家和上海市生態環境質量標準為約束,在松江新城建設中明確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任務。統籌運用結構優化、污染治理、生態修復、綠色科技等多樣手段,不斷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提升生態環境容量,確保生態環境治理穩步提升,提高優質生態產品供給能力。
三是在產業結構調整方面做“除法”,堅持問題導向,突出高質量綠色發展,抓住關鍵,補齊短板,加快產業體系綠色轉型。
貫徹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理念,將堅持生態優先、強化源頭防控、夯實綠色發展基礎放在突出位置,推動形成綠色生產和綠色生活方式。同時,加強黃浦江上游飲用水源地保護、佘山國家旅游度假區環境空氣質量保護,鞏固強化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以及資源利用上線。強化落實“三線一單”的分級分類空間管控指導,加快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新舊動能接續轉換,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的協同,繼續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大、環境問題多的落后產能。
四是在生態環境質量提升體制機制方面做“乘法”,堅持需求導向,突出防治創新和區域協同,通過技術和管理的協同效應,創新提升生態環境污染防治水平和能力。
強化技術和管理的協同效應,創新體制機制增強工作合力,提升生態環境部門綜合管治能力水平;創新制度形成源頭嚴防、過程嚴管、懲治和激勵并重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創新模式推動社會參與防治,形成政府大力推進、市場有效驅動、公眾自覺參與的環境防治體系。突出區域協同,加快融入“長三角高質量一體化發展的國家戰略”,從松江新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的全局角度,積極完善區域環境保護協作機制,協同解決區域重點難點生態環境問題,探索區域生態環境共建共治共享新路徑。
(四)規劃目標
1.總體目標
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環境防治體系,生態環境質量、生態空間規模、資源利用效率有較大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繼續下降,環境優化發展進一步體現,人口資源環境更加協調。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基礎上,制定更高標準、更趨合理、更能表達人民群眾美好訴求的規劃目標,扎實推進松江新城建設,全力助推“科創、人文、生態”現代化新松江建設。
展望2035年,通過生態文明建設的體系化工作,基本建成生態環境質量良好、綠色低碳產業發達、環境治理體系先進、生態文化多元豐富的松江新城區域節點城市,生態環境質量實現根本好轉,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之城,全面實現生態松江的目標。
2.具體目標
——生態環境質量方面,到2025年,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穩定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環境空氣質量(aqi)優良率穩定在85%左右,常規大氣污染物全面達標;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應急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iii類,全區主要河湖斷面優于iii類水體比例達到60%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基本達標,河湖水生態系統功能逐步恢復;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
——生態環境治理方面,到2025年,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9%,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達到10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45%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森林覆蓋率達到19.5%,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3.2平方米,濕地保有量維持穩定,生態系統功能逐步恢復。全區生態空間框架構型基本形成,綠林水生態廊道等生態屏障體系更加完整。
——綠色低碳發展方面,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減排完成市級要求,為上海市碳達峰做好產業綠色轉型的基礎工作;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萬元生產總值用水量持續下降,并完成市級要求;農田化肥和農藥施用量下降9%和10%。
表2 松江區“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指標
類別 |
序號 |
指標 |
單位 |
2025目標值 |
屬性 |
生態環境質量
|
1 |
pm2.5年日均濃度 |
微克/立方米 |
<35 |
約束性 |
2 |
環境空氣質量(aqi)優良率 |
% |
85左右 |
約束性 |
|
3 |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應急水源) |
% |
基本全面實現 |
約束性 |
|
4 |
地表水達到或好于ⅲ類水體比例(主要河湖水質斷面優于ⅲ類水質比例) |
% |
>60 |
約束性 |
|
5 |
地下水質量v類水比例 |
— |
保持穩定 |
約束性 |
|
6 |
公眾對生態環境滿意率 |
% |
80左右 |
預期性 |
|
生態環境治理 |
7 |
城鎮污水處理率 |
% |
≥99 |
約束性 |
8 |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 |
% |
≥90 |
預期性 |
|
9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 |
>45 |
約束性 |
|
10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5 |
約束性 |
|
11 |
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 |
% |
≥95 |
約束性 |
|
12 |
森林覆蓋率 |
% |
19.5 |
約束性 |
|
13 |
人均公園綠地面積 |
平方米/人 |
13.2 |
約束性 |
|
綠色 低碳發展 |
14 |
主要污染物減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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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市級要求 |
約束性 |
15 |
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 |
% |
完成市級要求 |
約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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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率 |
% |
完成市級要求 |
約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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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萬元生產總值用水量降低率 |
% |
完成市級要求 |
約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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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農田化肥施用量降低率 |
% |
9 |
預期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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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農田農藥施用量降低率 |
% |
10 |
預期性 |
三、“十四五”生態環境建設的主要任務
(一)全面推進綠色高質量發展,夯實助推碳達峰基礎
1.加快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加強產業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加大對“園中園”、“廠中廠”的污染防治監管力度;引導企業進園區,鼓勵推動制造業完成綠色改造,打造綠色車間、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示范點。加快重點地區低碳發展轉型。繼續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低碳能級提升,進一步明確工業區塊產業定位,高標準引進新項目,提高產業集聚度;195區域重點發展與城鎮建設相融合、與產業鏈相配套的生產性服務業,積極引導向城市生活功能轉變。全面貫徹工業低碳發展理念。推進產業用地布局調整,積極探索建設低碳產業園區;將節能低碳與產業項目選擇相結合,嚴格控制高能耗、高排放產業發展;加大工業企業落后工藝和設備淘汰力度,加快發展高端替代產業;加快傳統產業技術創新,加強先進技術、工藝和裝備的研發,提升改造傳統產業;開展綠色低碳設計和綠色供應鏈建設,促進固體廢物減量和循環利用,培育一批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綠色示范園區,打造綠色制造體系。
2.推動低碳能源結構優化
推進新能源技術。加快天然氣等綠色低碳能源綜合利用項目建設,并持續推動能源清潔化;推動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明顯提升,能源利用方式清潔、高效;積極推廣節能新技術,推廣太陽能一體化建筑,以及空氣源、地熱(水)源熱泵采暖及空調技術。推進能源管理。強化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審計、能源在線監控、能源管理中心、能源管理體系標準化建設等工作,以能耗限額標準、固定資產能評等專項執法監察為抓手,助力企業提升能效水平。推進綠色節能建筑的改造。推行綠色建筑設計、施工、運行管理標準,推動超低能耗建筑規模化發展,拓展已有建筑綠色化改造范圍,推進既有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
3.深化綠色交通運輸建設
深化綠色出行理念,以“綠色交通優先”為導向,打造公交優先、慢行友好的城市客運體系,提升綠色出行比例。加速交通體系新能源化。公共領域加速新能源化,大型載重貨運、環衛、工程車輛等領域新能源汽車比例明顯提升;同時,促進提升個人交通領域新能源車輛占比,實現個人新增購置車輛中純電動汽車占比超過50%。
4.支持生態農業轉型發展
生態農業方面。推廣科學施肥和生態農藝技術,減少農業污染排放;調整農業種植結構和種植方式,加強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的使用;以農產品綠色生產基地建設為依托,加大農業綠色生產技術的推廣;結合農業示范項目,推廣糞污資源化利用改造升級,推動秸稈等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促進綠色農業和生態循環農業發展。生態保育方面。強化耕地利用的休養生息,結合農業耕作模式和水土環境質量,通過輪作休耕和種植結構的調整,促進耕地從高投入、高產出的傳統利用方式轉向養護與育肥相結合的生態型生產方式,促進耕地綠色安全利用。
5.持續推進企業清潔生產
清潔生產審核方面。通過對松江工業區以及鎮級開發區產業梳理,將重點防控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作為清潔生產審核的重點,加快推動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培訓,加強對重點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的技術指導。能源合同管理方面。在國家級、區級工業園區內進一步推動能源合同管理工作,助推企業節能減排;進一步完善清潔生產產業鏈,打造綠色制造體系。
6.廣泛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積極推廣綠色產品消費。積極推行綠色產品政府采購制度,根據市級要求,加快實施綠色產品品目清單管理,加大綠色產品相關標準在政府采購中的應用。要求國有企業率先執行企業綠色采購指南,鼓勵其他企業自主開展綠色采購。積極發揮綠色消費引領作用,推廣節能環保低碳產品。
推進綠色生活創建。引導貫徹《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實行)的實施;落實《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分類推進節約型機關、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出行、綠色建筑、綠色餐廳等重點領域創建活動。鼓勵建立綠色商場、節能超市等綠色流通主體,完善銷售網絡,暢通綠色產品流通渠道。
7.高標準建設綠色發展新高地
打造綠色高質量發展區域節點城市。以“花園城市、海綿城市、低碳城市以及韌性城市”建設理念,構建綠林水為網架的生態環境格局,助推松江新城建設成為獨立的長三角綜合性節點城市。不斷推進裝配式建筑和綠色建筑應用;推進企業綠色供應鏈建設,打造一批綠色工廠和循環型園區。
推動節能低碳環保產業發展。依托長三角g60科創走廊,建設區域優勢明顯、產業特色突出的節能環保產業園,構建技術開發、成果孵化,設備制造、工程設計、公共服務等多功能一體化的節能低碳環保產業區。
8.加強應對氣候變化體系建設
編制碳達峰行動方案。根據國家要求和上海市總體布局,編制松江區碳達峰方案。推進能源、工業、交通和建筑等領域形成專項行動方案,明確各重點領域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路線圖和主要任務。細化重點行業和區域達峰方案和舉措,對能源、電力、工業、建筑、交通、新型基礎設施等領域和石化等重點行業確定分領域、分行業達峰行動計劃,為上海市碳達峰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參與和監管碳排放交易市場機制。根據上海市布局,積極開展納入全國碳交易體系的重點企業配額分配、碳排放核查等工作。積極參與碳交易試點和拓展、優化碳交易市場,加強對納入碳排放管理企業、第三方核查機構等的規范管理,積極培育碳交易咨詢、碳資產管理、碳金融服務等碳交易服務機構。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1. 持續推進水環境綜合治理
(1)鞏固水源地保護成果
嚴格按照環保督察反饋的相關問題落實整改,并進一步探索建立健全飲用水源地保護長效機制,加強水源地水污染風險管控,確保水源地水質安全穩定達標,全面提升飲用水源地的原水水質。
(2)提升污水處理系統能力和水平
加快污水處理廠擴容建設。完成松江西部水環境凈化有限公司三期改擴建工程,松江污水處理廠有限公司四期改擴建工程,松東污水廠四期改擴建工程以及松申污水廠三期改擴建工程。到2025年底,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5.7萬立方米/日,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9%。
完善污水管網收集能力與運維水平。配合松江新城建設、大型居住社區建設、重點地區開發和城鎮更新改造,繼續完善污水處理廠一、二級配套管網,完善污染源截污納管,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推進各污水廠、管網、泵站的聯合調度運行,力爭實現污水處理廠處理水量平衡。同步實施污水主管和泵站提升,完善污水廠之間連通管建設,適時啟動葉榭污水處理廠1萬立方米/日處理能力擴建。
提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水平。推動30戶以上自然村生活污水處理全覆蓋;選擇低成本高效率生態化的污水處理技術,實現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達95%以上;加強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維管理,健全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3)加強河湖綜合整治和水生態修復
加強水環境監測能力。在區界河道斷面建設若干座地表水水質自動站,適量增加區界進水監測點位;同時,對排污許可證重點企業安裝在線監測設施,明確排污許可單位自行監測主體責任,落實企業自行監測制度以確保企業依證監測。加強水環境生態修復。綜合評估水環境質量的動態變化,統籌推進地表水保護,協調開展水環境保護和水生態修復,營造水陸相融的水生態空間,實現“岸綠水清、魚翔淺底”的水生態景觀。加強面源污染削減。結合海綿城市建設和低影響開發設施,按照“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海綿城市的建設要求,結合大型居住區、重點地區開發等項目,積極推進可滲透鋪裝、生態屋頂、“道路雨水花園”等雨水生態處理處置技術試點,降低地表徑流系數,實現源頭控制,有效削減城市面源污染。加強雨洪管理,鼓勵開展雨水資源綜合利用;完善城市公共用地的綠色生態基礎功能,強化城鎮地表水面源的生態阻控。推進清潔小流域建設,配合區水務系統專業規劃的任務要求,以街鎮為單元,實現集中連片區域化治理;和區水務管理部門協同配合,全面推進泖港鎮、小昆山鎮、石湖蕩鎮、新浜鎮4個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通過對主要河湖水體健康的系統性評價,為恢復水生態服務功能提供支撐。
(4)加強農業面源污染和水環境治理
從源頭減少農業面源污染。持續實施種植結構調整,繼續推行綠肥種植和深耕曬垡全覆蓋,持續開展包括化肥農藥減施、秸稈還田、增施有機肥、輪作休耕、土壤保育等質量提升措施,從源頭減少農業水污染物的排放;積極推行種養結合、新型水肥一體化、水產綠色養殖等節肥節藥生態農業模式,減少農業面源污染。實施農業面源生態阻控措施。先行先試推廣應用生態溝渠、暴雨塘等農田徑流污染物生態攔截技術,減少農田退水的污染效應。加強末端治理。進一步加大農業養殖的尾水防治處理,末端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實施農村水環境生態修復。加強對農村地表水環境的整治和生態修復,穩步提升農村地表水環境質量。
2. 穩步提升大氣環境質量
(1)促進vocs減排和so2/nox防治
vocs減排方面。推進重點行業的相關企業的工業源vocs排放單位的在線監測,全面提升vocs環保監管能力;繼續推進工業企業vocs綜合防治,實現vocs污染治理全覆蓋;全面實施低vocs含量產品源頭替代工程,現有生產項目鼓勵優先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料,流通消費環節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料,汽車制造、包裝印刷、家具、集裝箱制造等重點行業全面推廣低vocs含量產品;加強無組織vocs防治和管控,提高排放密閉率和捕集率要求;鼓勵企業主動開展自愿減排工作,簽訂vocs減排協議,實施更全面的vocs防治任務。so2/nox防治方面。嚴格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滿足so2和nox的總量控制約束性要求;對已經改造完成的項目實施動態管理,加強對在用鍋爐的常態監管,堅決杜絕超標排放現象發生。
(2)加強揚塵防治和減排
加強建筑揚塵防治。持續推進建筑、拆房、拆違和大型市政工地安裝揚塵污染在線監控系統,并強化執法監管,提高建筑工地文明施工達標率;利用在線監測監管,嚴格監督落實建筑工地揚塵監管責任,加強建筑、市政、拆房和綠化等工地揚塵污染控制,促使責任主體積極采取建筑工地防塵降塵措施。加強道路揚塵管控。通過在線監控,加強城市道路揚塵污染管控力度,發現道路揚塵超標及時處理和控制。推進綠建和部門聯動防控揚塵。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筑項目建設和綠色建筑;建立職能部門之間聯動監管機制,有效加強揚塵污染防治。
(3)推進移動源監測及控制
提升移動源監管能力。提升涵蓋機動車尾氣、非道路移動機械、油氣回收系統的移動源監測體系能力,建立移動源周邊環境空氣質量、交通流量、噪聲一體化監測網絡。提升移動源源頭污染控制。繼續推進高污染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和淘汰更新;通過使用機動車尾氣遙感技術,加大移動污染源監測力度,全面淘汰清理不符合排放標準的貨運車輛;加強對柴油車的管控,爭取盡快全面完成國三柴油貨車淘汰,助推重型柴油車安裝遠程在線監控;實施機動車新車國六排放標準,在用柴油車增加nox排放限值要求。
(4)加大社會生活源的防治
加大推進汽修整治。規范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規范噴涂、干燥作業環節并加強執法監管,禁止露天噴涂和露天干燥。持續加強餐飲油煙污染控制管理。強化治理設施運行監管,推進油煙排放在線監控和第三方治理,推廣集中式餐飲企業集約化管理。加強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回收長效管理,確保油氣回收設施正常使用。
(5)優化大氣環境監測點位
設置移動監測系統,利用走航車、無人機等遙感技術擴大監測覆蓋面,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體系;同時,優化環境空氣常規站選址,并建設1-2座環境空氣自動站,以期更全面反映整體環境空氣質量。
(6)積極參與長三角大氣聯防聯控
通過參與區域聯合執法、重污染天氣應急聯動以及區域監測網絡一體化建設等參與長三角大氣聯防聯控。
3. 加快實施土壤和地下水環境保護
(1)加快實施污染場地調查評估
充分發揮部門間協同機制,加快實施農用地、建設用地以及固體廢物、危險廢物收集點等重點場地的污染調查;重點開展農用地重金屬、農藥污染排查,以及建設用地有機污染等專項排查。
(2)逐步完善土壤監測體系
形成以保護土壤環境,支撐風險管控為核心,健全分類監測、動態調整、輪次開展、部門協調的土壤環境監測體系。開展風險點特征污染因子指標監測。通過強化監測,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督促重點企業開展土壤自行監測和隱患排查工作;落實建設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根據“誰使用,誰負責;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建立土壤環境質量常態化監測體系。
(3)重點推進污染土壤修復
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落實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的土壤環境保護方案。完善土壤污染防治部門聯動機制,健全土壤污染應急機制。污染場地方面。以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為重點,加快資源整合,助推土壤修復的落實,以確保污染土壤地塊負增長。
(4)推進污染場地監測數據信息化建設成果集成與應用
統籌污染場地調查數據。建立場地基礎數據庫和環境管理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共享;通過對潛在污染場地的調查,完善土壤環境污染數據庫系統,實現對潛在污染場地的跟蹤管理、動態更新和信息共享。推進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設。在構建污染場地信息數據庫、完善土壤環境監測體系的基礎上,持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設,應用于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評估、污染預防等方面。
(5)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
以農業土壤和工業場地為重點,通過地下水水質監測完成地下水環境狀況的調查,從而推動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的建設。同時,利用治理修復措施以期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得到改善,實現地下水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
4. 全力提升固體廢物管理處置能力
(1)提升危險廢物的收貯與處理率
通過建設危險廢物的臨時貯存設施,解決小微企業及醫療廢物產生機構危險廢物收運困局,完善危險廢物收集網絡,健全危險廢物收運體系;同時,增強危險廢物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工作,提升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范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此外,推進天馬危險廢物焚燒項目建設,并大力助推其他危險廢物處置項目,提高本區危險廢物的處理及處置能力。
(2)推進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和源頭減排
進一步完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分類處置,開展摸底調查和備案管理,切實解決區內工業固體廢物家底不清,缺少管理抓手的瓶頸問題;優化整合工業固體廢物基礎數據信息,實行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動態管理,提高監督管理效率和水平;發展“互聯網+”固體廢物處理產業,推廣回收新技術新模式,鼓勵生產企業與銷售商合作,優化逆向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建立在線交易平臺,完善線下回收網點,實現線上交廢與線下回收有機結合。通過信息管理手段和新模式推廣,提升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和源頭減排水平。
(3)加強生活垃圾和濕垃圾的資源化利用
在繼續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基礎上,支持濕垃圾資源化利用項目應用,扶持開發濕垃圾全程管控和資源化利用體系,全面實現生活垃圾濕垃圾的綜合處理,基本全面實現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置。
(4)助推建筑垃圾的綜合利用
助推調查建筑垃圾產生現狀和發展趨勢,為源頭減量及資源化利用提供前期鋪墊。強化規劃引導,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轉運調配、消納處置和資源化利用設施。協助相關處理處置設施的建設,形成與城市發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處理體系。鼓勵推進資源化利用,提高建筑垃圾資源化再生產品質量。
(5)積極參與長三角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聯防聯控
強化區域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置能力優勢互補,加強跨區域轉移信息溝通,積極參與長三角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收集、轉化、處理一體化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提升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維護城市生態安全
1. 積極推進生態空間優化
(1)優化生產空間格局
以工業轉型升級為抓手,全面實施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的聯動,加強規劃引領,盡快推進“三線一單”落地,確定重點產業發展布局、結構和規模。在國土空間規劃基礎上細化空間控制單元,編制環境準入清單;同時,編制完善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以及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嚴格執行基于園區產業導向,以資源能源消耗、特征污染物排放、環境績效為控制指標的環境準入評估制度和管理體系,并強化跟蹤評估。
(2)優化生態空間格局
加快綠林建設步伐。強化底線思維,逐步降低黃浦江生態走廊等生態空間內建設用地占比。圍繞增綠、增質、增效的基本要求,科學制定林業建設規劃,積極挖掘造林空間潛力,結合環境綜合整治地塊,加強林業建設、林地養護和撫育,進一步提高森林覆蓋率,打造“片、廊、帶”林地體系,圍繞“生態、游憩、時尚”建設目標,構建松江特色的多功能“城市森林”。
打造高品質綠色景觀。推行城市立體綠化和屋頂綠化,用空間資源換土地資源,創建符合松江人民多元需求的公共開放空間,持續提升城市公園綠地服務水平和服務覆蓋面,形成“城市公園-社區公園-街心花園”三級城鄉公園體系;完善區域綠道系統,為市民提供便捷可達、使用舒適、功能豐富的優質生態作品。
提升城市生態品質。實施百花港開放休閑林,新增生態林1.67平方公里,新增綠道87.9公里;加強公共綠地空間建設,打造由城市公園、社區公園、街心花園為主體的城鄉公園體系。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達19.5%,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3.2平方米。以松江新城高質量發展和建設為契機,持續推進“美麗街區”建設,聚焦長三角g60科創走廊、松江樞紐等重點區域,進一步打造區域景觀品牌。
調增河湖水生態空間。在確保水環境質量不斷提升的基礎上,配合區水務管理部門的“松江區河湖水生態完整性構建”要求,不斷提升河湖水體的生態彈性,并提升河湖水面率至8.64%以上,打通部分斷頭浜,實現水系連通,充分發揮“水道”的生態網架作用。
(3)調增生態屏障空間
根據上海市生態空間結構布局的總體安排,持續完善由郊野公園、城市公園、地區公園、社區公園組成的城鄉公園體系以及綠化生態系統,優化生態屏障。在現有綠化景觀、生態廊道、城市公園、郊野公園、河流水系、森林公園、河湖濕地等生態屏障的基礎上,繼續開展林蔭道創建、進一步加強綠化養護管理、適當增加綠化面積,維護生態屏障質量提升;結合國土空間規劃,適量調增生態屏障空間。
2. 加強生態系統監管
根據“三線一單”清單,聚焦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積極參與上海市濕地、河湖、城市、森林、農田不同生態系統類型的生態狀況調查和監(觀)測網絡建設工作。根據上海市布局要求,定期開展生態狀況監測和評估,加強對生態系統的監管。
3. 強化生態環境風險防控
(1)完善環境風險防控體系
強化企業環境風險防控。落實企業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全面實施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加強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落實企業風險防控措施,組織開展環境應急演練,提升企業生態環境應急響應和現場處置能力。
完善環境應急防控體系建設。進一步優化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實施分級監管、分級指揮和分層處置。繼續完善重點產業園區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加強環境應急處置隊伍建設。
(2)加強噪聲污染防治
加強噪聲達標區管理,提升管理與監控技術。以高速公路、快速路、軌道交通為重點,強化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加大建筑施工噪聲管理與執法力度。持續加強工業噪聲污染源頭控制,嚴格落實達標要求。強化社會生活噪聲管控,倡導公民通過規約等方式參與噪聲環境管理,倡導公民養成文明、自律的良好生活習慣。
(3)重視新污染物防治
針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抗生素、重金屬以及微塑料等污染物,開展土壤、水域等生態環境新污染物的風險調查,按照生態環境安全的要求加強新微污染物調查評估技術基礎與應用;同時,推進新污染物的防治措施研發。
(四)堅持制度創新引領,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
1. 健全領導責任體系
強化各級領導責任。統籌做好監管執法、市場規范、資金安排、宣傳教育等工作。街鎮(經開區)著力推進基層環境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工業(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依法依規落實環境治理相關要求。進一步深化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健全完善長效常態工作機制。依托城市運行綜合管理平臺和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部門協同和條塊聯動,探索建立林長制、街鎮、產業園區“最小單元”環境治理的新模式新機制。
完善目標考核評價機制。以確保松江新城高質量建設和發展為龍頭,制訂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工作考核方案。健全完善生態環保督察體系,加強專項督察,嚴格落實督察整改,完善整改項目驗收、銷項制度。將考核和督察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2. 健全企業責任體系
深化實施排污許可證管理制度。有序推進環評審批與排污許可“二合一”,加強排污許可證證后執法監管,強化環境監測、監管和執法的協同聯動,嚴厲打擊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行為。建立與排污許可相銜接的污染源信息定期更新機制。
強化企業治理主體責任。推動排污單位建立健全環境保護責任制度,明確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分批制定重點行業環保守則,明確相關行業的環境管理要求。嚴格執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制度,嚴厲打擊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推進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
推動環境治理信息公開。推行重點企業環境責任報告制度,規范落實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環境信息強制披露制度。持續推進環保設施向社會公眾開放。鼓勵排污企業在確保安全生產前提下,向社會公眾開放。
建設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全面實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和動態調整機制,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建設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平臺,依法依規將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向社會公開。健全多部門企業環境信用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制度,推行企業環境信用與政府采購、財稅補貼、評先創優、保險費率厘定、水電價、信貸等政策掛鉤機制。
3. 健全全民行動體系
推動全社會監督參與。借助媒體平臺主動宣傳環境保護正能量,凝聚全社會合力。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鼓勵新聞媒體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和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健全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公益訴訟銜接制度,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環境公益訴訟。健全輿情監測與應對機制,重視大數據抓取,做好輿情回應,提升公信力。
加強基層組織自治作用。鼓勵社區、村居、園區、商場、樓宇等基層單元管理組織,加強與相關居民、企業和商戶等利益相關方的對話協商,采用小區公約、村規民約、企業承諾等多種形式,規范各方環境行為,有效預防和化解噪聲污染、揚塵污染、餐飲油煙和異味擾民等市民身邊的環境矛盾。
發揮社會團體專業作用。鼓勵各類群團組織和社會團體參與環境治理,大力發揮環保志愿服務組織作用,構建生態環境志愿服務體系。引導環保社會組織規范化、專業化運行,強化行業自律。搭建環保社會組織能力培訓和交流平臺,鼓勵相關基金會和企業依法依規開展或捐贈環保公益活動。
提高公民生態環境素養。以貫徹《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實行)和《“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提升公民生態文明意識行動計劃(2021-2025年)》為契機,把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進行課程化培訓,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工廠、進機關。加大環保公益文化推廣,積極開展各類環保主題宣傳教育、環保科普等活動。
4. 健全環境監管體系
強化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推動生態環境監測創新引領,加強新技術、新方法在監測監控中的應用;完善監測設施,提升監測技術水平,提升全過程監測質量監管能力,確保監測數據“真、準、全”。同時,通過信息化頂層設計,圍繞監管、監察、監測核心業務構建環境監測信息化體系;從而可以及時全面掌握全區環境質量情況,提升環境監管的評估能力和預警能力,實現環保綜合“一張網”。
加大環境執法監管服務。持續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日常排查和整治,落實環境安全監督責任,切實防范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工作,確保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明確到位,確保環境污染損害賠償責任明確到位,形成生態環境污染案件閉環運行;不斷健全環境執法稽查機制,做到及時糾錯改正,牢記執法紅線,守住執法底線;提高環保辦人員配備和專業性,成立從區到街鎮的基層環境執法機構;建立行政處罰網上辦案系統,實現全過程記錄的可追溯可查詢的電子化透明執法。
持續推進環評審批改革。在環評審批中,確保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的聯動,強化規劃引領作用。根據環境準入清單,完善禁止和限制發展的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及高耗能、高污染和資源型行業準入條件,實施環評審批制度改革。尤其是在“十四五”期間,將根據國家戰略布局和上海市低碳發展規劃,爭取在環評審批改革中納入低碳考察指標。
著力解決環境信訪問題。以“人民至上”為理念,以“惠民生、解民憂、重實效”為目標,通過“條塊結合、部門聯動、協商合作、執法服務”的方式著力解決工廠廢氣、餐飲油煙、以及商業經營噪聲等矛盾突出的環境問題,提高群眾滿意度。同時,主動征集人民意見,將各級環保督察的整改方案落實與信訪突出問題解決相結合,強化復查復核。
5. 健全治理市場體系
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大力支持發展環保產業,推動環保設備和技術革新,支持形成多元化的社會投資機制和運行機制,推動“環保管家”及第三方社會化服務模式的拓展。
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防治。大力推動環保產業的發展,鼓勵通過兼并、重組等方式做大做強龍頭企業,培育一批專業化骨干企業,扶持一批專特優精中小企業,推動環境防治向“市場化、專業化、產業化”發展。鼓勵環保企業積極參與綠色“一帶一路”建設,帶動先進的環保技術、裝備、產能走出去。
規范市場秩序,增強良性競爭。以質量優先、質量為重的原則,增強低價良性競爭,加快形成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環境防治市場環境。同時,規范監測、環評、咨詢等第三方服務市場,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企業滿意度,制定《關于監測第三方服務機構負面清單管理實施細則》,對發現問題的第三方監測服務機構依次采取書面告知、約見談話、公開通報、負面清單和行政處罰等機制,予以警告或懲戒。通過對第三方服務機構加強監管,規范服務逐步形成政企資源共享、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新局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
充分認識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強對《規劃》的組織和領導,大力推進《規劃》的實施。建立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機制,定期溝通研究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通過考核各部門責任落實和任務完成情況,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同時,各部門對規劃實施情況要進行信息公開,推動全社會參與和監督,確保規劃各項目標和任務全面完成。
(二)強化投入保障
建立健全環保投入保障機制。加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力度,加強對企業節能減排和污染治理的激勵性,支持貫徹落實好促進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稅收優惠政策。積極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公益性環境保護項目。鼓勵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和社會捐贈資金增加生態環保投入。
(三)重視宣傳引導
搭建全過程、全方位的公眾參與平臺,健全規劃公開制度,鼓勵引導各領域專家和公眾積極參與規劃編制、實施、監督及后評估全過程,主動接受社會和公眾監督。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社交平臺、數字媒介以及松江區環境保護宣教中心等各類手段,加深民眾對規劃的理解以及成效認可,做好典型案例的報道與經驗推廣。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引導,帶動公眾和各界人士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宣傳員和推動者。
(四)強化跟蹤評估
圍繞本規劃目標指標、重點任務、重大工程進展情況開展年度調度評估;同時將規劃目標和主要任務納入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綜合評價和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在2023年、2025年度分別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
附件:
1. 松江區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重大項目
2. 主要指標解釋
附件1
松江區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重大項目
序號 |
類別 |
項目名稱 |
項目內容 |
牽頭部門 |
1 |
水環境保護 |
污水處理廠擴建 |
松江西部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建工程、松江污水處理廠有限公司四期擴建工程 |
區水務局 |
2 |
骨干河道治理 |
整治骨干河道2 條,長度11.5 km:泗涇塘河道整治工程(二期)、洞涇港三期河道整治工程 |
區水務局 |
|
3 |
區域水質提升 |
葉榭鎮八十八畝田區域水質提升與水生態修復項目、泖港浦江源河道水質提升與農業面源污染生態阻控示范工程項目 |
區生態 環境局 |
|
4 |
海綿城市試點建設 |
支持南部新城海綿城市建設試點項目,有效提升河湖長效治理 |
區建設 管理委 |
|
5 |
大氣環境保護 |
新能源車推廣 |
加速新能源化,公交、巡游出租、公務、環衛更新全部用新能源車;到2025年,公交基本實現“新能源”,巡游出租車更新車輛實現“新能源” |
區交通委、區發展改革委、區公安分局、區綠化市容局 |
6 |
清潔能源替代 |
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天然氣分布式供能項目 |
區發展 改革委 |
|
7 |
重點行業vocs綜合治理 |
推進24個工業行業,4個通用工序以及惡臭污染物排放企業開展“一廠一策(2.0版)”綜合治理 |
區生態 環境局 |
|
8 |
綠色能源基礎建設 |
繼續完善新能源汽車、光伏發電基礎設施建設 |
區發展改革委、區經委 |
|
9 |
土壤污染防治 |
受污染農用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 |
全面實施受污染耕地、園地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加大嚴格管控類耕地、園地用途管控力度,對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的耕地按要求開展土壤監測 |
區農業 農村委 |
10 |
工業污染防治 |
產業結構調整 |
完成300項產業結構調整 |
區經委 |
11 |
農業與農村污染防治 |
水產養殖場尾水改造 |
開展3500畝水產養殖場尾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改造,《養殖水域灘涂規劃》中規劃保留的水產養殖場實現尾水處理設施建設覆蓋率達70%以上 |
區農業 農村委 |
12 |
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和綜合利用 |
危險廢物處置 |
松江危險廢物處置能力提升項目 |
區生態環境局、區國資委、區發展改革委、佘山鎮 |
13 |
生態環境建設 |
公園綠地建設及改造提升 |
新建華陽湖公園,改造提升中央公園、昆秀湖公園,形成3處標志性城市公園;新建4 個地區公園;強化“一鎮一園” 建設均等化水平,新建14 個社區公園(鄉村公園),改造提升8 個社區公園(鄉村公園);新改建 11 個微型(口袋)公園,逐步推進 3000 平方米以上公園綠地500 米服務半徑“掃盲” |
區綠化市容局、區規劃資源局 |
14 |
綠道建設及改造提升 |
建設綠道12條,其中市級綠道2條、區級綠道6條、社區級綠道4條,共新增綠道長度87.9公里 |
區綠化 市容局 |
|
15 |
生態公益林建設 |
聚焦青松生態廊道、黃浦江生態廊道、近郊綠環及市級生態間隔帶,保障骨干路網、骨干河道兩側生態廊道連續貫通,高質量推進不少于2500畝的生態公益林建設 |
區綠化 市容局 |
|
16 |
濕地保護 |
因地制宜地推進黃浦江沿岸自然小微濕地保護修復,積極擴大受保護濕地面積,提高濕地保護率 |
區綠化 市容局 |
|
17 |
野生動物棲息地保護 |
繼續推進葉榭獐棲息地、泖港濕地、新浜片林等野生動物棲息地日常維護監管,實施1個野生動物棲息地改造項目 |
區綠化 市容局 |
|
18 |
生態環境信息化管理 |
監測能力提升 |
全面提升生態環境監測自動化、智能化、立體化能力 |
區生態 環境局 |
19 |
應急監測裝備更新 |
更新應急監測特種車輛,增配車載監測設備,更新、增配應急監測設備 |
區生態 環境局 |
|
20 |
信息化能力提升 |
加快推進各類生態環境數據的全域全量匯聚和共享,強化智能場景開發應用,不斷提高生態環境信息化管理水平 |
區生態 環境局 |
附件2
主要指標解釋
pm2.5年均濃度(微克/立方米):指每立方米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直徑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顆粒物含量的年平均值。具體計算方法參照《環境空氣質量評價技術規范(試行)》(hj 663—2013)。
環境空氣質量(aqi)優良率(%):指全年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達到二級和優于二級的天數占全年天數的百分比。污染物監測指標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6項。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和《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iii類比例(%):指行政區域內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其地表水水質達到或優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i類標準的水源地個數占水源地總個數的百分比。評價因子包括109項全指標。
主要河湖斷面達到或優于iii類水體比例(%):指行政區域內國控和市控斷面監測年均值達到或優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iii類標準的斷面個數占斷面總個數的百分比。
地下水質量v類水比例(%):指行政區域內地下水環境質量國考點位達到或優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v類水點位個數占點位總個數的百分比。
公眾對生態環境質量滿意程度(%):指根據對城鄉居民開展抽樣調查,根據調查結果計算得出的公眾對本區域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表示滿意和比較滿意的人數占調查人數的比例。
城鎮污水處理(%):指經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處理的城鎮污水量占城鎮污水總量的百分比。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指實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的戶數占農村總戶數的比例。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該指標計算公式為:(濕垃圾量+可回收物量)/(濕垃圾量+干垃圾量+有害垃圾量+可回收物量)。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指行政區域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積占受污染耕地面積的比例,執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試行)》。
受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指行政區域內符合規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要求的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面積,占行政區域內全部再開發利用污染地塊面積的比例。
森林覆蓋率(%):指行政區域內郁閉度達0.2以上的喬木林地面積、竹林地面積、灌木林地面積、農田林網以及四旁樹的覆蓋面積與行政區域總面積的比例。
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平方米/人):指行政區域內平均每人擁有的公園綠地面積。人口以常住人口數計,公園綠地按照《城市綠地分類標準》。
主要污染物減排:指行政區“十四五”期間經生態環境部核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較基準年(2020年)累計減少的比例。
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指報告期內單位生產總值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較基準年(2020年)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量相比的降低幅度。
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降低率(%):指報告期內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與基準年(2020年)單位生產總值能源消耗相比的降低幅度。
萬元生產總值用水量降低率(%):指報告期內每萬元生產總值所用的水量較基準年(2020年)萬元生產總值所用水量相比的降低幅度。
綠色交通出行比例(%):指采用步行、自行車與公共交通等出行方式占所有出行方式的比例。
農田化肥和農藥施用量分別降低率(%):指規劃期末化肥施用量、農藥使用量與基準年化肥施用量、農藥使用量相比的降低幅度。化肥包括氮肥、磷肥、鉀肥和復合肥,要求按折純量計算。農藥使用量要求按折百量計算,折百量指農藥成品藥液含有效成分(原藥)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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