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業務主管單位、行業主管部門、社會組織:
??為進一步促進松江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制定形成《松江區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松江區民政局
上海市松江區財政局
??2023年7月28日
松江區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促進松江區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發揮社會組織在創新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根據《上海市社會組織發展“十四五”規劃》(滬社建聯[2022]1號)、《關于推進本市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的指導意見》(滬民規[2020]18號)、《上海市民政局關于高質量發展上海社區社會組織的指導意見》(滬民社發[2021]2號)和《上海市高質量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滬民社發[2021]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區民政局根據本區社會組織發展情況編制年度預算計劃,經法定程序審批后,納入財政預算。
??第三條 扶持辦法的實施遵循以下原則:
??(一)分類支持、高質量發展;
??(二)依法合規、公平公開;
??(三)績效導向、規范監管。
??第四條 設立松江區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工作小組,由區民政局、區財政局等職能部門人員、部分業務主管單位(行業主管部門)代表組成,負責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資金的審議工作,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
第二章 對象及范圍
??第五條 申請發展扶持資金的對象主要為經松江區民政局依法注冊登記、服務于松江經濟社會發展、且近三年內年檢合格或按要求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社會組織(未到年檢時間視同年檢合格)。
??第六條 除評估獎勵面向所有符合第五條的社會組織外,扶持對象還需符合以下范圍:
??(一)社區社會組織,即由本社區為主的社區居民、駐區單位發起成立,在城鄉社區開展為民服務、公益慈善、鄰里互助、平安建設、文體娛樂和農村生產技術服務等活動的社會組織;
??(二)公益性、樞紐型、支持型社會組織及科技類、社會工作類社會組織;
??(三)其他確需支持的社會組織。
第三章 內容及標準
??第七條 初創支持。在本區依法登記的新成立社會組織,在首次年檢合格或按要求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后,當年度可申請一次性3萬元的初創支持經費,逾期未申請視作自動放棄。
??第八條 專業支持。社會組織登記成立后,引進專業社工人才、吸收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人員作為社會組織專職工作人員,且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專業支持經費。
??專業社工人才是指具備(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執證人員。引進專業社工人才就業,按照每人每年2萬元標準給予補貼;吸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就業,按照每人每年4萬元的標準給予補貼。
??申請對象同時滿足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和專業社工資格的,就高補貼;每個社會組織每年享受1人次專業支持經費,年限累計不超過2年;相關組織或個人不得與人社部門就業補貼、養老機構“以獎代補”等扶持政策重復享受。
??第九條 項目支持。鼓勵社會組織立足社區需求,開發并實施社區民生服務項目,經評審,對扶持項目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項目支持經費。
??社區民生服務項目,具體包括六大類別:1、在幫困、助學、助殘、關愛困境兒童、外來人員社區融合等特殊群體和公益領域開展精準關愛幫扶;2、立足社區需求,圍繞養老、家庭、健康、托育、未成年人保護、就業、社區規劃等方面,提供社區公共服務;3、助力社區糾紛調處、化解社區矛盾沖突,建立自治共治渠道;4、圍繞市容整治、舊區改造、垃圾分類、平安社區建設等方面,助力社區應急救援,優化社區人居環境;5、開展豐富多樣的文化藝術、科普宣傳、非遺傳承、體育教育等活動,推動精神文明創建,提升社區核心價值;6、圍繞松江區委區府重點工作,助力長三角G60科創走廊建設、現代化松江新城建設、推進鄉村振興等戰略布局。
??原則上每個類別每年扶持一個項目,同一社會組織相同內容的項目不得多頭申報。
??第十條 評估獎勵。鼓勵本區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對首次即獲評1A、2A、3A、4A、5A級評估等級的,經認定,分別給予0.5萬元、1萬元、2萬元、5萬元、8萬元評估獎勵。若在下一輪復評中獲得更高等級的,獲評后補足相應評估獎勵;復評保留3A、4A、5A等級的,給予1萬元、2萬元、3萬元復評獎勵。
??第十一條 “兩會一中心”機構支持。支持社會組織聯合會、社區基金會、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發揮樞紐功能,在實施政策創制、項目落地、指導培訓、資源鏈接、孵化培育基地推廣建立和優化升級等方面作用發揮明顯的,經材料申報和評估認定,給予支出費用50%的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萬元。
第四章 審批程序
??第十二條 申報。符合上述條件的社會組織,應于每年9月底前提出申請,提交《松江區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資金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具體包括:
??(一)申請初創支持的,需提交經業務主管單位簽字蓋章的《審批表》、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首次年檢合格或按要求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證明材料;
??(二)申請專業支持的,需提交經業務主管單位簽字蓋章的《審批表》、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工作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專業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書復印件、學信網學歷證明、勞動合同復印件、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證明(滿12個月)、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個稅扣繳系統查詢明細截圖(滿12個月)及其他證明材料;
??(三)申請項目支持的,需提交經業務主管單位簽字蓋章的《審批表》、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社區民生服務項目申請書;
??(四)申請“兩會一中心”機構支持的,需提交經業務主管單位簽字蓋章的《審批表》、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特色工作申報材料、費用支出明細及財務憑證、媒體報道等成效性佐證材料;
??社會組織應對所提交材料內容的真實有效性負責,所提交的復印件須與原件核對一致,并加蓋社會組織公章。
??第十三條 初審。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工作小組辦公室,組織對社區民生服務項目開展評審,對其他支持內容進行初審,出具初審報告。
??第十四條 審議。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工作小組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審議,確定扶持組織及資金金額。
??第十五條 公示。年度松江區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情況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第十六條 結果反饋。經公示無異議后,將結果反饋至相關組織,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工作小組辦公室完成資金撥付。
第五章 資金使用規定
??第十七條 社會組織在收到扶持資金后,應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并按現行財務制度進行會計核算。
??第十八條 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資金作為財政資金,使用應符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相關要求,并在得到扶持資金三年內有效使用。各類資金具體使用規定如下:
??(一)初創支持經費可用于管理費用支出、社會組織法人治理體系建設、自身能力培養提升。
??(二)專業支持經費可用于專職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支出及社保交金,統籌用于人力資源開發,如專職工作人員崗位相關的學習培訓補貼、專業能力資格考試資助等。
??(三)項目支持經費用于社區民生服務項目的設計實施。
??(四)評估獎勵經費可用于社會組織業務發展、能力提升、勞務支出,其中勞務支出不得高于獎勵經費的30%。
??(五)“兩會一中心”機構支持經費可用于“兩會一中心”自身建設、專職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支出及社保交金、社會組織孵化培育基地建設、轄區內社會組織發展、黨組織建設、公益項目創投實施、社會組織品牌推廣等。
??扶持資金使用需符合人社局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社區工作者薪酬體系相關規定。
??第十九條 做好扶持資金使用情況的跟蹤監管,每年對扶持資金使用情況開展監督檢查:
??(一)對社會組織發展扶持資金未設置專賬科目核算的,督促整改,檢查后半年內未完成設置的,停止下年度扶持資金支持和獎勵資格,完成設置后才可恢復資格;
??(二)扶持資金使用不符合本辦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或得到扶持資金三年未使用完畢的,追回相應的資金金額;
??(三)隨意挪用、私分扶持資金,或提交虛假申請材料、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獲取扶持資金的,追回當年度撥付資金;違反法律法規或其他政策規定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松江區民政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3年9月1日起實行,至2028年8月31日止。原《關于印發<松江區社會組織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滬松民〔2018〕1號)同時廢止。
??附件1:松江區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資金申請審批表
??附件2:社區民生服務項目方案書
??附件1:
松江區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資金申請審批表
社 會 組 織 申 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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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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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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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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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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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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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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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 辦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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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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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類別 和金額 |
類別名稱 |
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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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創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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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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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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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會一中心”機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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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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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織
申明 |
本單位保證申請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資金所提交的相關材料及內容均真實有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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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主管單位 行業主管部門 意見 |
分管領導簽名: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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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交 材 料 清 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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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審批表》附以下申請材料(在括號內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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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2.( )首次年檢合格或履行年報證明材料; 3.( )工作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4.( )專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5.( )學歷證書復印件、學信網學歷證明; 6.( )勞動合同復印件; 7.( )社會保險繳納情況證明; |
8.( )個稅系統查詢明細截圖;9.( )社區民生服務項目申請書; 10.( )“兩會一中心”機構特色工作申報材料; 11.( )費用支出明細及財務憑證; 12.( )媒體報道等佐證材料; 13.( )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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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單位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工作小組辦公室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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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批 意 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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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工作小組辦公室 審核意見 |
類別名稱 |
審核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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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創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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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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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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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會一中心”機構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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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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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區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扶持工作小組 審議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社區民生服務項目申請書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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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類別 |
□鄰里關愛幫扶 □社區公共服務 □社區協商調處 □社區和諧穩定 □精神文明創建 □區委區府重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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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述 |
概述項目針對的問題、目標效果、具體執行內容(300字以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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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落地區域 |
松江區 街道(鎮) 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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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周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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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受益群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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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數/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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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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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機構類型 |
□社區社會組織 □公益性組織 ?樞紐型、支持型 □科技類 □社會工作類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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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辦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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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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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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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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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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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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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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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基本情況 |
成立時間、業務范圍、主要資金來源等(100字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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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背景/ 社區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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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實施內容 |
包括服務對象、項目內容、實施計劃、預期成果、創新性說明、可持續性說明等,可附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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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測算 (與實施內容一一對應) |
包括業務活動費、管理費、稅費,可附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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