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發〔2005〕3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關于2006年本市無償獻血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關于2006年本市無償獻血工作的實施意見
根據2004年衛生部提出的“3至5年實現全國無償獻血100%,自愿無償獻血80%”的總目標,結合本市血液供需情況和獻血工作發展趨勢,2006年本市無償獻血總量確定為38萬人份(每人份200毫升)。其中,從流動采血車、獻血屋和高等院校等渠道募集自愿無償獻血量19萬人份,從社區、企事業單位等渠道募集無償獻血量19萬人份(含團體自愿無償獻血量)。力爭全市臨床用血自給率達到100%,自愿無償獻血量達到全市臨床用血總量的75%以上。現就2006年本市無償獻血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做好無償獻血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認真履行獻血工作職責
推進自愿無償獻血,是一項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工作。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以下簡稱《獻血法》)、《上海市獻血條例》(以下簡稱《獻血條例》),依法履行各項職責,繼續推進本市無償獻血工作。
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自覺維護“黨委重視、主要領導親自過問、分管領導具體負責、衛生部門積極實施、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要在無償獻血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基礎上,探索組建由主要領導牽頭,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市民代表共同參加的無償獻血推進委員會,進一步整合各種社會資源,統籌各方力量,廣泛參與和支持無償獻血工作。
各區縣要進一步完善與實施自愿無償獻血三年行動計劃(2005年~2007年),明確轄區內無償獻血階段性工作目標和考核體系,改進和創新動員公民參加自愿無償獻血的工作模式,深入持久開展無償獻血的宣傳,廣泛動員轄區內社區、企事業等單位參加獻血。
各級財政、物價、教育、人事、公安、工商、勞動保障、建設交通、文廣影視、新聞出版、民政、司法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做好無償獻血工作。各級人事、編制和衛生部門要從體制、編制、職級等方面,完善血液管理機構的組織建制和人員配備,穩定隊伍,優化結構。各級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群眾團體要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參與和推動無償獻血工作。
市衛生局、市教委要密切配合,積極倡導各高等院校在校師生參加無償獻血,力爭2006年高校募集獻血量6萬人份,為樹立社會新風尚進一步發揮表率作用。同時,市衛生局要與上海警備區獻血管理委員會積極溝通,爭取駐滬部隊現役軍人參加地方獻血,發揮應急獻血的作用。
二、進一步加強各級衛生部門的主管職能,協同血液管理機構、采供血機構搞好獻血的日常管理和招募服務
市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與區縣政府的溝通和協調,建立區縣無償獻血工作具體實施的監督、檢查、績效評估與激勵機制。區縣衛生部門要細化制定2006年轄區內無償獻血工作的實施方案,結合轄區實際,采取有效措施,推進社區、企事業等單位的團體自愿無償獻血工作。同時,各級衛生部門要加大血液日常監督與專項執法力度,加強與公安、監察等部門的協作,嚴厲打擊“血頭”和雇人獻血的違法行為,確保血源安全。
市、區縣血液管理機構要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加強信息溝通,形成聯動機制,共同探索適應獻血模式轉變的管理新模式。要加強對獻血者的激勵和關愛,探索通過多種形式和多種手段增強無償獻血者的榮譽感和自豪感,形成全社會關愛無償獻血者的良好氛圍。要加強臨床科學合理用血,大力推廣臨床自身輸血和成分輸血,提高輸血安全性。要協同宣傳部門,積極開展無償獻血公益性宣傳,增強宣傳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市、區縣采供血機構要改進自愿無償獻血的招募服務模式,大力拓展流動采血車、獻血屋等個人自愿無償獻血的血源,不斷優化流動采血車的布點,延伸無償獻血屋實事項目便民利民的功能,使流動采血車和獻血屋真正成為服務于自愿無償獻血者的平臺。同時,要加強質量管理,確保血液安全,降低報廢率。
市、區縣血液管理機構與市、區縣采供血機構要四位一體、聯動一致,建立完善缺血(包括Rh陰性血液)應急預案、血庫偏型與偏多糾正預案,以及預案的預警、啟動程序,不斷提高本市血液管理和采供血服務的工作效率和應急能力。
三、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多種形式,動員和招募廣大公民積極參加無償獻血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將組建一定規模的無償獻血志愿者隊伍,作為構建長效機制的一項重要工作,并納入市文明辦、市志愿者協會隊伍建設管理范疇,切實增強本市用血自給能力、應急供血能力和獻血志愿服務的能力。要切實做好建立無償獻血志愿者隊伍的基礎性工作,制定并施行一套動態的管理辦法,保證這支隊伍健康、持久、穩定地運作和發展。
要繼續推進和深化自愿無償獻血試點區和試點單位的工作。在2005年黃浦、閘北、閔行、金山4個試點區及寶鋼集團1個試點單位的基礎上,增加徐匯、長寧、松江、盧灣4個區為第二批自愿無償獻血試點區。自愿無償獻血試點區、試點單位要積極探索和實踐各種有效的獻血招募模式,為全市推進自愿無償獻血工作積累經驗,為提高本市獻血總量和優化獻血結構作出示范。市衛生部門要加強對自愿無償獻血試點區、試點單位工作的考核和評估。
在確保流動采血車、無償獻血屋和高校獻血等三部分自愿無償獻血的血源達到或超過19萬人份的基礎上,要繼續加大社區、企事業等單位的獻血宣傳動員力度,努力實現無償獻血19萬人份的目標。各企事業單位可按不超過職工人數(包括外來務工人員)的5.5%,各街道(鄉鎮)可按不超過無工作單位公民人數(包括外來暫住人員)的2.2%下達獻血目標。
此外,各鄉鎮、街道和企事業單位要堅決遏制獻血后的高補貼、長休假,嚴防雇人獻血現象的發生,服從區縣血液管理辦公室的獻血安排,在兼顧血庫血量、血型的同時,積極動員公民參加無償獻血。
附件:1、2006年部分區縣通過社區、企事業單位等渠道募集的無償獻血量
2、2006年通過流動采血車、無償獻血屋、高等院校等渠道募集的無償獻血量
附件1
2006年部分區縣通過社區、企事業單位等渠道募集的無償獻血量
區縣 | 通過社區、企事業單位募集無償獻血量(人份) |
靜安 | 5324 |
普陀 | 7001 |
虹口 | 7945 |
楊浦 | 8601 |
寶山 | 13525 |
嘉定 | 9612 |
浦東新區 | 26522 |
南匯 | 10012 |
奉賢 | 8444 |
青浦 | 6896 |
崇明 | 10823 |
備注:
1、試點區另行簽訂工作目標書。
2、區縣每月完成的通過社區、企事業單位募集無償獻血量,以及每月完成的通過流動采血車、無償獻血屋、高等院校等渠道募集自愿無償獻血量,由市衛生局另行下達。
附件2
2006年通過流動采血車、無償獻血屋、高等院校等渠道募集的無償獻血量
各流動采血車、獻血屋采血點、高校 | 執行單位 | 通過流動采血車、無償獻血屋、高校等募集的無償獻血量(人份) |
市血液中心采血點 | 黃浦、盧灣、徐匯、長寧、靜安、普陀、閘北、虹口、楊浦、寶山、閔行等區血管辦,市血液中心、市血管辦 | 66429 |
解放軍上海血站采血點 | 楊浦區血管辦、解放軍上海血站、市血管辦 | 1617 |
嘉定區血站采血點 | 嘉定區血管辦、嘉定區血站、市血管辦 | 3899 |
浦東新區血站采血點 | 浦東新區血管辦、浦東新區血站、市血管辦 | 4032 |
南匯區血站采血點 | 南匯區血管辦、南匯區血站、市血管辦 | 1839 |
奉賢區血站采血點 | 奉賢區、靜安區血管辦,奉賢區血站、市血管辦 | 4714 |
松江區血站采血點 | 松江區血管辦、松江區血站、市血管辦 | 8047 |
金山區血站采血點 | 金山區、閘北區血管辦,金山區血站、市血管辦 | 18599 |
青浦區血站采血點 | 青浦區血管辦、青浦區血站、市血管辦 | 6569 |
崇明縣血站采血點 | 崇明縣、黃浦區、徐匯區血管辦,崇明縣血站、市血管辦 | 13980 |
高校自愿無償獻血 | 市教委科藝體衛處、市血管辦、市血液中心 | 60000 |
總計 | 189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