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府辦發〔2017〕70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上海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11月8日
上海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
為落實《“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部署,進一步推進本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工作,根據《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動計劃》要求,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防治現狀
“十二五”期間,本市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國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動計劃的通知》,圍繞“減少新發感染,降低病死率,減少對受艾滋病影響人群的歧視,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以下簡稱‘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質量”總目標,以“五擴大、六加強”為核心策略,有效落實艾滋病防治各項措施,工作成效明顯。2015年,全市艾滋病檢測累計278萬人次,新發現感染者和病人2250例,隨訪管理6001人,接受抗病毒治療5333人。各項管理指標較“十一五”期末顯著提升,達到了國家和本市遏制與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動計劃各項工作指標要求。“十二五”末,本市艾滋病疫情仍以性傳播途徑為主,男性感染者居多,疫情快速上升勢頭得到基本遏制。
同時也要看到,影響本市艾滋病流行的危險因素依然存在,流行形勢依然嚴峻。不安全性行為尤其是男性同性性行為,加大了艾滋病傳播風險;社交新媒體的出現和使用,增強了易感染艾滋病行為的隱蔽性,危險行為干預措施面臨新的挑戰;人口頻繁流動,增加了預防和干預工作難度;艾滋病防治工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部門協調機制仍需完善,防治人員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引導、鼓勵和規范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艾滋病防治的工作機制和模式尚未真正建立等。本市艾滋病防治任重而道遠。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聚焦重點做好“治未病,抓醫改,補短板”工作,鞏固防治成果,充分利用新技術、新方法,進一步提高防治成效,繼續將本市艾滋病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保障市民身體健康,推進健康上海建設。
(二)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共同參與;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依法防治、科學防治;堅持綜合治理、突出重點、分類施策。
(三)工作目標
最大限度發現感染者和病人,降低經男性同性性傳播的風險,有效控制經性途徑傳播,進一步降低艾滋病病死率,逐步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生存質量,不斷減少社會歧視,將本市艾滋病疫情繼續控制在低流行水平。
1.居民艾滋病防治知識知曉率達85%以上。流動人口、青年學生、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等重點人群以及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防治知識知曉率均達90%以上。
2.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艾滋病相關危險行為減少10%以上,其他性傳播危險行為人群感染率控制在0.5%以下。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人員年新發感染率控制在0.2%以下。
3.艾滋病單陽家庭的配偶傳播率繼續維持在1%以下。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到3%以下。
4.經診斷發現并知曉自身感染狀況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達90%以上。符合治療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療比例達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療成功率達90%以上,累計接受中醫藥治療的人數比2015年增加一倍。
三、防治措施
(一)提高宣傳教育針對性,增強公眾艾滋病防治意識
不斷強化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開發適合不同人群需求的、可接受的宣傳材料,充分發揮社會公眾人物影響和新媒體作用,增強宣傳教育效果。加強多部門協調與合作,開展重點人群健康教育和警示性教育。
1.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拓展宣傳教育的途徑和手段,加大力度開展面向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全面普及預防艾滋病基本知識,營造不歧視感染者和病人的社會氛圍。新聞宣傳、網信、新聞出版、文廣影視、工商、衛生計生等部門要落實職責,結合部門優勢,充分發揮新媒體作用,將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納入日常工作計劃,每月至少開展1次艾滋病防治公益宣傳;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團校等要讓學員在校期間接受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知識專題培訓;民族宗教、文廣影視、農業、科技和衛生計生等部門要結合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等支農惠農活動,開展艾滋病防治宣傳教育工作。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工商聯等單位要不斷拓展和提高“職工紅絲帶健康行動”“青春紅絲帶”“婦女‘面對面’宣傳教育”和“紅絲帶健康包”等專項活動內涵與質量。交通、質量技監、旅游、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要在機場、車站、碼頭、口岸等場所,充分利用城市地鐵、公共汽車、旅客列車、民航飛機和從事旅客運輸的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每年至少開展1次艾滋病防治宣傳活動。綠化市容部門要支持在公園、城市公共綠地等場所設置艾滋病防治公益性廣告。各級各類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等要將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納入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崗前或崗位培訓,支持員工參與艾滋病防治宣傳活動。
2.持續加強重點人群健康教育。對青年學生、外來務工人員、老年人、監管場所被監管人員及出國勞務人員等重點人群,要繼續強化艾滋病感染風險及道德法治教育,提高其自我防護能力,避免和減少易感染艾滋病行為。教育、共青團和衛生計生等部門和單位要將性道德、性責任、預防和拒絕不安全性行為作為重點內容,督促學校落實預防艾滋病專題教育任務和學時要求,開展多種形式的艾滋病綜合防治教育,積極發揮學生社團、青年志愿者和學生家長的作用,加強學生預防艾滋病和性健康知識的教育與宣傳。衛生計生、民政、工商、工商聯和街道(鎮)等部門和單位要重點加強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用工單位和社區的艾滋病防治宣傳工作。住房城鄉建設管理、食品藥品監管、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將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納入建筑工地規范化管理內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將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納入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等職業技能培訓內容。商務、經濟信息化、出入境檢驗檢疫、旅游等部門要加強對出國勞務人員等出入境人員的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要將艾滋病防治宣傳納入監管場所教育內容。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禁毒等部門要將預防艾滋病與禁毒工作有機結合,加強合成毒品和濫用物質危害的宣傳教育。民政、文廣影視、新聞出版、衛生計生和街道(鎮)、居(村)民委員會等部門和單位要依托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社區睦鄰中心、老年活動室等社區綜合服務場所,積極開展以社區老年人等為主的預防艾滋病宣傳教育活動。
(二)提高綜合干預實效性,有效控制經性途徑傳播
1.不斷強化社會綜合治理。要依法嚴厲打擊賣淫嫖娼、聚眾淫亂、吸毒販毒、故意傳播艾滋病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從重處罰容留與艾滋病傳播危險行為相關活動的場所和人員。公安部門要落實與艾滋病有關案件的舉報和立案處理程序,嚴厲打擊利用感染者和病人身份的違法犯罪活動。食品藥品監管、禁毒、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健全藥物濫用監測體系,提高監測敏感性,建立風險預警機制,及時將易促進艾滋病傳播的濫用物質納入合成毒品管控范圍,依法打擊濫用物質的生產、流通和使用行為。新聞宣傳、文廣影視、新聞出版、公安、網信及通信管理部門要加強網絡信息管理,依法打擊網絡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等行為,清理傳播色情信息、從事色情和毒品交易的網絡平臺和社交媒體。
2.繼續著力控制經性途徑傳播。要持續加強對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的警示教育和法制宣傳,避免或減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的發生。衛生計生、旅游、食品藥品監管、公安、文廣影視、工商、質量技監等部門要繼續落實使用安全套預防艾滋病性病的措施,指導各級各類賓館、旅店、招待所和其他提供住宿的營業性場所客房,娛樂場所、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等營業性場所,以及居民小區、商務樓宇和外來務工人員集聚地、農貿市場等場所擺放安全套或設置安全套銷售裝置,提高安全套可及性和使用率。衛生計生等部門要進一步規范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主體的性傳播危險行為人群的健康教育和行為干預,性傳播危險人群干預比例達到90%以上,檢測比例達到80%以上;繼續強化落實在男性同性性行為人群中推廣使用安全套、動員檢測、陽性告知和心理支持、抗病毒治療等綜合干預措施;對夫妻一方感染艾滋病家庭,全面落實綜合干預措施,降低配偶間傳播。醫療機構要規范性病病人的診斷與治療,性病門診初診人員艾滋病檢測率達到85%以上。
3.繼續遏制經吸毒傳播。要將艾滋病防治與禁毒有機結合起來,減少因吸毒引發的經注射和性傳播艾滋病的風險。禁毒、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等部門要進一步創新吸毒人員服務管理及相關保障機制,最大限度地有效管控吸毒人員,積極落實針對性戒毒治療、康復指導和救助服務等干預措施。衛生計生、公安、禁毒、食品藥品監管和財政等部門要繼續做好戒毒藥物維持治療工作的組織協調、信息溝通、措施銜接和監督管理;組織各有關區繼續加強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門診的建設與管理,維護治療秩序,提高治療質量。符合參加戒毒藥物維持治療條件的吸毒人員應及時轉介至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門診參加治療。注射吸毒人員增幅較快、數量較大且人員集中的區,必要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增設戒毒藥物維持治療門診或增加延伸服藥點。
(三)提高檢測咨詢可及性和隨訪服務規范性,最大限度發現感染者和減少傳播
1.進一步擴大檢測服務范圍。要健全艾滋病檢測實驗室網絡,加強檢測工作規范管理,強化檢測質量控制,提升檢測服務能力。完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艾滋病自愿咨詢檢測網絡,為有艾滋病感染風險的人群提供方便快捷的檢測服務。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要建立艾滋病篩查實驗室,開展住院病人、性病門診就診者等人群的艾滋病檢測。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應設置艾滋病確證檢測實驗室,擴大艾滋病檢測服務。醫學檢驗檢測機構要具備艾滋病篩查檢測能力,提供艾滋病篩查檢測服務。婚前醫學檢查機構和健康體檢機構要主動為服務對象提供艾滋病和梅毒檢測咨詢服務。高校內設醫療機構要設置艾滋病檢測點,具備艾滋病和梅毒檢測咨詢能力,為學生提供檢測咨詢服務。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要在有條件的監管場所設置艾滋病篩查實驗室或檢測點,或選擇具備艾滋病檢測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對羈押人群的艾滋病檢測服務。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工商等部門要探索建立艾滋病快速檢測市場營銷工作機制,推廣使用快速、簡便的檢測方法,通過藥店銷售檢測試劑及電話預約等方式和手段,開展艾滋病自我檢測,建立健全與隨訪服務等工作銜接的機制。
2.進一步提高隨訪服務質量。要根據居住證制度和實有人口管理的要求,落實公共衛生分級分類服務與管理,建立健全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基礎的“四位一體”隨訪管理工作機制,做好治療信息共享,確保感染者和病人獲得全程隨訪管理服務。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加強隨訪服務工作管理和技術支持,定期開展工作質量督導和考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切實提高隨訪工作質量,按照相關要求和工作規范,有效落實個案管理、抗病毒治療轉介、健康教育和行為干預服務,開展性病、結核病篩查,感染者和病人隨訪管理比例應達到85%以上。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要落實感染者和病人的臨床隨訪和檢測隨訪,開展健康教育和行為干預工作,定期開展感染者和病人的行為及健康狀況評估。社會組織要利用自身優勢,開展感染者和病人治療轉介、心理支持和治療依從性教育等工作。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要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做好監管場所感染者和病人告知及醫學咨詢、心理支持、出入監管場所轉介等隨訪服務。公安、街道(鎮)等部門要協助做好感染者和病人查找、轉介和落實隨訪服務管理等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開展在滬外籍感染者和病人的宣傳教育、檢測咨詢、隨訪干預、治療管理等相關工作。
3.進一步強化疫情監測和預警。醫療衛生機構和開展艾滋病檢測的醫學檢驗檢測機構要嚴格依法及時報告艾滋病疫情。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對出入境人員開展艾滋病監測,及時向衛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衛生計生部門要根據本市艾滋病疫情特點和危險因素等,及時調整和優化監測點設置,加強男性同性性傳播疫情和行為危險因素監測,加大疫情數據和艾滋病耐藥監測數據的收集、分析和利用力度,提高監測數據質量,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相關信息,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要建立疫情風險預警機制,做好疫情和政務信息公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衛生計生和教育部門要健全艾滋病疫情通報制度,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屬地高校要建立健全艾滋病疫情通報和防治工作定期會商機制,并落實行為干預等服務工作。
(四)落實預防母嬰傳播、保障血液安全和控制院內感染措施,降低艾滋病感染風險
1.強化預防母嬰傳播工作。衛生計生部門要把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工作和預防梅毒、乙肝母嬰傳播工作相結合,充分發揮婦幼健康服務網絡和平臺的優勢,加大孕早期艾滋病、梅毒、乙肝篩查檢測工作力度,提升預防母嬰傳播服務能力和服務質量,促進孕產婦及時接受孕期檢查和住院分娩,孕產婦艾滋病檢測率達到98%以上,孕期檢測率達到95%以上。醫療衛生機構要結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兒童和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規醫療保健服務,開展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的健康教育和行為干預,引導新婚人群、孕產婦接受相關檢測,對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產婦及所生兒童提供治療、預防性用藥、監測、隨訪、轉介等系列干預服務,感染孕產婦抗艾滋病毒用藥率達到95%以上,所生嬰兒抗艾滋病毒用藥率達到95%以上。
2.強化血液安全保障措施。要繼續開展血液篩查核酸檢測工作,加強實驗室質量控制和信息化建設,有效降低血液殘余風險度。要建立無償獻血長效工作機制,提高固定無償獻血者比例。獻血屋、流動獻血車要具備艾滋病快速檢測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獻血。公安、衛生計生等部門要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液(血漿)和組織他人出賣血液(血漿)活動。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要加強對入出境人體組織、血液、血液制品和生物制品檢疫。
3.加強院內感染控制和職業暴露處置。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對院內感染控制的培訓和管理,加強工作人員安全防護。承擔調查和處置工作的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開展醫療衛生人員和人民警察艾滋病職業暴露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門要開展預防艾滋病職業暴露培訓,并保障相應防護裝備。
(五)全面落實救治救助政策,挽救感染者和病人生命并提高生活質量
1.擴大抗病毒治療工作。衛生計生部門要根據本市艾滋病疫情特征和醫療救治需要,合理設置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有關診療指南,按照“有意愿且無治療禁忌癥”的原則,規范治療管理,加強耐藥檢測和病情監測,及時更換藥物和處理藥物不良反應,提高治療質量和效果;開展在治感染者和病人中結核病等機會性感染疾病的篩查、診斷和治療工作。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在專業機構指導下,探索開展社區抗病毒治療。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為監管場所內符合條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提供規范化治療。
2.逐步擴大中醫藥治療規模。中醫藥、衛生計生等部門要充分發揮中醫藥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健全中醫藥參與艾滋病防治診療工作機制,研究形成中西醫綜合治療方案,開展中西醫結合治療,擴大中醫藥治療覆蓋面。
3.加強合法權益保障。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要依法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醫、就業、入學等合法權益。抗病毒治療定點醫療機構要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醫需要,提供綜合醫療服務。醫療衛生機構要強化首診(問)負責制,對診療服務中發現的感染者和病人,做好接診、轉診和相關處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者拒絕診治。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財政等部門要認真落實社會保障政策,確保感染者和病人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基本生活保障等權益。教育、衛生計生等部門要保障受艾滋病影響兒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權益。
4.強化救助政策落實。民政、衛生計生、紅十字會、工商聯等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生活困難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救助,將政府救助與社會關愛相結合,加強對感染者和病人愛心幫扶、情感支持、臨終關懷等工作。民政部門要及時、足額發放艾滋病致孤兒童和感染兒童基本生活費,將符合條件的因病致貧人員和家庭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公安、司法行政、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要做好違法犯罪感染者和病人回歸社會后的治療、救助等銜接工作。
(六)全面落實培育引導措施,激發社會組織參與活力
1.動員社會組織參與。要發揮社會組織易于接觸特殊人群、工作方式靈活等優勢,將社會力量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納入本市艾滋病防治策略。社會組織要在醫療衛生機構指導下,在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中開展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廣、艾滋病咨詢和動員檢測、艾滋病性病診療和戒毒藥物維持治療轉介等工作,在感染者和病人中開展心理支持、安全性行為教育和治療依從性教育等服務,動員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或與其有性關系者主動檢測。
2.提升社會組織能力。衛生計生、財政、民政等部門要建立本市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項目,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通過項目申請、評審、簽訂合同等流程,支持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開展工作。醫療衛生機構要與社會組織密切合作,引導社會組織積極申請“國家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服務項目”,加強項目實施指導,加強能力培訓,建立信息溝通、業務考核等工作制度,通過項目實施,實現防治工作有效銜接,提升社會組織艾滋病服務能力。引導并規范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探索建立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行為準則和服務標準、規范等,提升社會組織自律能力,強化對社會組織的監督與管理。
3.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要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工商聯等單位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逐步引導各區在衛生計生部門指導下,成立性病艾滋病防治協會,建立和發揮協會作為社會組織孵化基地的作用,加強培訓和扶持,促進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登記,培育并支持社區社會組織參與艾滋病防治工作。制定并實施優惠政策,動員和支持企業、基金會、有關組織和志愿者開展與艾滋病防治相關的社會宣傳、捐款捐物、扶貧救助等公益活動。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防治責任
進一步加強政府領導,明確部門職責、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建立部門考核制度。充分發揮市、區兩級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作用,落實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加強對防治工作的統籌協調,完善防治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艾滋病綜合防治示范區建設的引領作用,探索適合本市流行水平和傳播特點的工作模式,著力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突破防治瓶頸,增強防治效果。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高防治能力
優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機構以及血液管理等機構的職責分工和銜接機制,加強溝通協調,提高艾滋病防治工作整體水平。加強社區家庭醫生團隊艾滋病防治專業能力的培訓,提升團隊艾滋病檢測、隨訪、抗病毒治療等服務能力。完善承擔艾滋病防治任務的定點醫院等醫療機構的補償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艾滋病防治人員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和監管場所警務津貼等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在績效工資分配上適當進行傾斜,完善績效工資分配制度,為防治隊伍正常履職盡責提供保障。
(三)加強經費保障,提高使用效率
各級政府根據衛生投入政策,合理安排艾滋病防治經費,逐步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門落實本市艾滋病性病防治專項經費,確保資金足額到位,并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艾滋病檢測服務、社區隨訪和抗病毒治療管理等作為基本服務項目,根據工作量與質量考核結果,完善基于標化工作量的財政補償機制。財政、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開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把社會組織在易感染艾滋病危險行為人群干預、感染者和病人隨訪服務、關懷救助等領域的工作納入政府購買服務實施目錄。積極爭取國際國內合作項目的經費支持,動員和引導企業、基金會、有關組織和個人為艾滋病防治工作捐贈。加強各類防治資金的統籌協調、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評估,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加強科研與國際合作,提升防治水平
積極參與國家和本市“重大傳染病防治專項”工作,衛生計生、科技等部門設置本市艾滋病性病等重大傳染病防治專項,充分發揮本市高校、科研機構的優勢,鼓勵開展艾滋病性病應用性科學研究。依托“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項目”,進一步加強艾滋病防治相關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繼續加強國際、國內合作,借鑒和吸收先進理念和防治經驗,不斷提升本市艾滋病防治工作水平。
五、督導與評估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要制訂本市行動計劃督導與評估方案,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區開展督導檢查,在“十三五”期間,委托第三方開展行動計劃中期和終期評估工作。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本市行動計劃實施進展、質量和成效進行督導與評估,將重點任務落實情況作為督查督辦的重要事項,確保本行動計劃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