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關于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教育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國中醫藥人教發〔2022〕4號)和《上海市關于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若干舉措》(國中醫藥人教發〔2022〕4號)相關政策,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加強本區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設中醫藥人才培養基地
??依托天山中醫醫院,建設我區基層中醫藥實踐推廣培訓基地。綜合考慮區內醫療衛生資源布局,加快中醫藥師資培訓和儲備,完善中醫藥培訓體系。整合中醫適宜技術培訓基地、西學中培訓基地等功能,以基層醫務人員需求為導向,開展中醫藥相關培訓活動。
??二、創建中醫藥大學附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加快推進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創建工作。全面提高虹橋、華陽、新華三家社區的中醫藥服務能級,建立中醫藥教學管理制度,完善教學基礎設備設施,加強中醫藥教學能力,積極承擔大學的教學合作活動,打造基層中醫藥醫務人員臨床實踐的教學基地。
??三、完善區名中醫評選制度
??進一步完善長寧區名中醫評選制度。細化評選條件,加強傳承創新發展等各方面工作的要求,與申報上海市名中醫等我市重大人才評選活動相掛鉤,合理設置評選周期,豐富名中醫工作室建設內涵,以醫德醫風、學術貢獻、人才培養等多方面標準為依據,加強工作室建設質量評估,切實加強我區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力度。
??四、完善中醫師帶徒管理制度
??穩步發展我區中醫藥師承教育。各中醫醫院應進一步完善中醫師帶徒管理制度,提高師承教育培養比例。加快中醫藥傳承型人才培養,在評優評先、區級課題申報、績效工資分配等向承擔帶徒任務的人員傾斜。定期開展區級中醫青年醫師師帶徒項目,加強對青年中醫醫師的培養規劃。
??五、落實中醫藥人才職稱制度改革措施
??落實《關于深化上海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完善中醫藥人才評價標準,放寬基層中醫醫師晉升條件。完善基層中醫醫師“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職稱制度,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工作的中醫全科醫生,可直接參加全科醫學(中醫類)專業中級技術資格考試,通過考試的,可直接聘任中級職稱。
??六、完善公立醫療機構中醫醫務人員薪酬制度
??區內公立醫療機構應根據各單位情況,進一步完善中醫醫務人員薪酬制度。鼓勵使用中醫藥技術方法,建立體現中醫藥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分配制度。落實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科研成果轉化等政策,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機制,保障中醫藥科研成果轉移轉化收益比例。
長寧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