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楊浦區關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支持本區企業開展職工職業培訓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楊人社〔2021〕45號
各相關單位: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總工會制定的《楊浦區關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支持本區企業開展職工職業培訓的實施辦法》已經區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楊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楊浦區財政局
上海市楊浦區教育局
上海市楊浦區總工會
2021年11月5日
楊浦區關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支持本區企業開展職工職業培訓的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完善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分配使用辦法加強企業職工職業培訓的實施意見》(滬財發〔2020〕7號)、《關于各區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開展職工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滬人社職〔2021〕51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本區職工職業能力和綜合素質,加快培養適應本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高素質勞動者隊伍,現就本區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開展職工職業培訓工作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工作機制)
??建立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區教育局、區總工會、區審計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科委、區投資促進辦等部門參與的楊浦區企業職工職業培訓工作協調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協調小組”),負責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企業職工職業培訓工作。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第三條(資金來源)
??市財政通過轉移支付下達本區的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
??第四條(使用范圍)
??1.“專項資金”主要用于稅收征管關系在楊浦區的各類企業(含委托征管企業,不含歇業、非正常企業,以下簡稱“本區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補貼。職業培訓內容包括職業技能、專業技術、崗位能力、綜合素質和學力提升培訓。培訓可由企業自行開展,也可依托院校、社會培訓機構等集中開展。
??2.在確保滿足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補貼資金需求的基礎上,可根據區域經濟發展和職工職業能力提升需要,將專項資金統籌用于以項目化或整建制等方式實施的職工職業能力提升項目。
??第五條(補貼對象)
??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補貼的對象主要為本區各類企業從業人員。從業人員是指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且培訓時為繳費狀態的在崗職工。從業人員參加培訓后考核或評價合格的,可申請補貼。
第二章 對企業自行開展職工職業培訓實施培訓補貼
??第六條(申請條件)
??具備培訓能力、符合以下各項條件的企業可申請自行開展職工職業培訓:
??1.根據企業職工職業培訓需求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并有能力自行組織內訓或委托開展職工職業培訓;
??2.按規定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重點用于一線職工的職業培訓;
??3.年度培訓計劃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職工教育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向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并接受審查監督(對承諾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年度培訓計劃以及職工教育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情況應在企業內公示無異議)。
??第七條(申請材料)
??符合上述條件的企業應按職業技能、專業技術、崗位能力、綜合素質和學力提升等不同培訓需求,分類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1.《企業自行開展職工職業培訓申請表》;
??2.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或經企業內公示無異議的年度職工職業培訓計劃,以及上年度職工教育經費使用情況說明;
??3.相關受理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項目范圍)
??1.職業技能類培訓項目:包括與職工崗位技能要求相關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培訓項目、專項職業能力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技師技術更新、崗位練兵培訓、轉崗培訓、學徒培訓等。
??2.專業技術類培訓項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崗位培訓項目,專業技術人員研修項目等。
??3.綜合素質和學力提升類培訓項目:主要包括思想道德與公民素養類、語言類、非學歷文化知識類等職工素質提升培訓項目。
??4.崗位能力類培訓項目:企業結合崗位實際需求開展的適應性、提高性、綜合性的崗位能力培訓項目以及技能比武、班組建設、班組長和職工代表能力提升等培訓項目。
??第九條(受理審核)
??符合條件的企業按不同培訓需求,通過全市統一的職工職業培訓信息系統“惠企點單辦”分別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總工會提出自行開展職工職業培訓的申請,在線辦理相關業務。每年年中集中受理一次企業當年度自行開展職工職業培訓的申請(必要時還可再補充受理),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總工會按各自職責對企業是否符合自行開展職工職業培訓的條件進行審核,必要時由區工作協調小組進行聯合審核。
??第十條(培訓實施)
??經認定自行開展職工職業培訓的企業應當根據經審核的年度培訓計劃開展培訓,既可組織職工內訓,也可委托具備辦學資質的院校、社會培訓機構(以下統稱“培訓機構”)開展職工職業培訓,并做好培訓資料歸檔以備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總工會可按有關規定對職業技能、專業技術、崗位能力、綜合素質和學力提升類培訓項目分別公布具備辦學資質的培訓機構等名單,供企業自主選擇(如名單內培訓機構等無法滿足企業職工職業培訓需求的,企業也可根據實際需要委托其他具備條件的單位開展職工職業培訓)。
??第十一條(補貼標準)
??1.對企業開展職工內訓實施定額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個項目600元(補貼標準隨經濟社會發展和物價水平變化適時調整)。
??2.對企業自行委托前述公布名單內的培訓機構開展職工職業培訓的,補貼額度按其實際支付培訓費用(以受委托培訓機構出具的培訓發票和企業提供的銀行流水等憑證為準)的80%核定。具體補貼標準根據本區實際情況,參照市相關部門發布的企業集中培訓補貼標準予以確定。
??3.企業委托前述培訓機構名單以外的單位開展職工職業培訓的,按職工內訓的補貼標準享受培訓補貼。
??第十二條(資金撥付)
??企業可通過職工職業培訓信息系統,就已實施完成的培訓項目,按季度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總工會申請培訓補貼,并承諾培訓真實性。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總工會按各自職責,根據企業實際開展培訓情況審核補貼金額,報區工作協調小組進行聯合審定。審核通過的補貼信息經社會公示無異議后,由區財政部門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企業。
第三章 為企業集中提供培訓服務并實施培訓補貼
??第十三條(項目范圍)
??缺乏培訓能力、不具備自行開展職工職業培訓條件的企業可申請參加由相關部門依托培訓機構集中提供的職業技能、崗位能力、綜合素質和學力能力等項目的培訓服務。自行開展職工職業培訓的企業也可根據需要同時申請參加集中培訓項目。
??第十四條(申請提交)
??本區企業可通過職工職業培訓信息系統提出培訓申請。企業應按職業技能、崗位能力、綜合素質和學力能力等不同項目,分類提交培訓需求信息。
??第十五條(需求整合)
??對企業提出的培訓需求,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總工會按各自職責分類受理并匯總整合后,在前述培訓機構名單中選擇培訓機構與企業對接。
??第十六條(申報備案)
??實施培訓前,培訓機構應結合企業培訓需求,與企業共同制定項目實施方案(包括培訓項目名稱、培訓方式、培訓人數、培訓內容、考核或評價辦法等),按培訓項目分類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總工會申請項目實施方案備案,必要時,也可由工作協調小組聯合審核備案。
??第十七條(培訓實施)
??培訓機構應按照備案通過的實施方案開展培訓。按照“誰審核、誰監管”的原則,培訓督導和崗位培訓考核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總工會按各自職責分別實施。多個企業跨區組班培訓的,培訓督導和崗位培訓考核由參與培訓職工數居多的企業所在區相關部門牽頭實施。
??第十八條(資金撥付)
??企業職工完成培訓后,由企業通過職工職業培訓信息系統,按季度向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總工會申請培訓補貼,經審核并核定補貼金額,且補貼信息經社會公示無異議后報區財政部門,由區財政部門按季度將補貼資金撥付至企業或為企業提供培訓服務的培訓機構。
??第十九條(補貼標準)
??企業集中培訓補貼標準按本市各相關部門公布的各類培訓項目補貼標準執行。
第四章 統籌使用專項資金支持職工職業能力提升
??第二十條(支持范圍)
??根據我區產業發展方向,對重點領域的培訓項目使用統籌資金給予大力扶持,主要包括:
??1.本區勞動者參加社會各類職業培訓扶持項目。如社會化培訓費補貼、取證補貼、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等支出;
??2.本區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項目。如企業首席技師工作資助、技能大師工作室、高技能人才津貼、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校企合作基地、勞模創新工作室等支出;
??3.各級各類技能競賽、技能比武項目。涉及競賽、技能比武的組織、輔導、運作、表彰等支出;
??4.實施重點行業與新興產業的經營管理人才培養專項工程、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企業班組長、企業員工文化與綜合素質提升培訓工程、創業能力公共實訓等支出;
??5.企業專項性職業培訓需求項目。如中高職畢業學年校企合作項目、雙證融通、高師帶徒、新型學徒制、職工崗位練兵等支出;
??6.開展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審計監督和績效評估等支出;
??7.其他符合本區重點產業發展需求及結合用人單位緊缺急需的培訓需求而開展的職工職業培訓項目、項目增設(提升)等經費資助和基礎能力建設扶持等相關支出。
??第二十一條(實施方式)
??區統籌資金以項目化方式實施,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總工會應會同區財政部門結合各部門實際,明確統籌資金使用的項目范圍、實施方式和管理要求,確保統籌資金的規范使用。
第五章 專項資金的使用與監督
??第二十二條(保證??顚S茫?/strong>
??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職工職業培訓工作,加強對培訓申請的審核和培訓過程的管理,確保補貼資金全部用于企業職工培訓,其中應重點用于基層一線職工職業培訓,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十三條(加強預決算管理和預算績效管理)
??以資金使用績效為目標,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總體要求加強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管理,各預算部門按各自職責分別實施專項資金預決算管理,提高專項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各相關部門按照報經批準的預算,加強預算執行進度管理和分析,在每年年中和年末,將半年度、全年專項資金執行情況報送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及市總工會。
??第二十四條(發揮民主監督)
??企業應建立培訓補貼資金管理內控機制,并完善財務管理制度,進一步發揮企業工會組織作用,通過實行廠務公開、推進職工(代表)大會、集體合同等制度,加大對企業職工培訓計劃制定、培訓及考核(評價)實施方案落實、補貼資金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力度,督促企業按規定計提用足用好職工教育經費,與專項資金補貼共同用于組織職工開展職業培訓,發揮專項資金的最大使用效應。
??第二十五條(落實監管措施)
??企業自行或委托開展職工職業培訓的,其培訓督導由企業自行組織實施,區組織管理部門進行督導抽查;集中提供職業培訓服務的,按照“誰審核、誰監管”原則,其培訓督導由區組織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審計、財政等相關部門應對專項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整改。
??第二十六條(嚴格責任追究)
??對查實有提供虛假申報材料、騙取或挪用專項資金等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培訓機構,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教育部門、總工會按各自職責取消其再次申請培訓補貼或承擔培訓任務的資格,追回已撥付的補貼資金。情節嚴重、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第六章 工作職責
??第二十七條(工作協調小組職責)
??定期研究職工職業培訓工作,必要時對培訓需求及補貼金額等事項進行聯審,并共同推進和加強本區企業職工職業培訓政策宣傳、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補貼的實施、公共服務平臺的運作、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管及績效評估等工作。
??第二十八條(管理部門職責)
??各相關部門應按各自職責具體負責相關職業培訓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牽頭區協調小組辦公室相關工作,落實全區工作部署,協調推進各部門工作,加強職業技能和專業技術類培訓項目的組織管理、補貼審核、政策宣傳、監督管理及本部門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和預算績效管理,加強對社會職業培訓機構的指導和監管。
??區財政局負責落實專項資金的分配、核撥,會同審計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管,并落實培訓督導、資金審計、績效評價等相關工作經費,參與工作協調小組相關工作。
??區教育局負責綜合素質和學力提升類培訓項目的組織管理、補貼審核、政策宣傳、監督管理及本部門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和預算績效管理,加強對社會教育培訓機構的指導和監管,參與工作協調小組相關工作。
??區總工會負責崗位能力類培訓項目的組織管理、補貼審核、政策宣傳、監督管理及本部門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和預算績效管理,審查監督企業職代會在職工教育經費和專項資金使用方面審議通過權和審查監督權的行使情況,參與工作協調小組相關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負責將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納入區域產業發展政策范疇,并統籌平衡相關政策;參與工作協調小組相關工作。
??區審計局負責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參與工作協調小組相關工作。
??區科委、區投資促進辦負責發動企業積極開展職工職業培訓,參與工作協調小組相關工作。
??第二十九條(企業職責)
??企業應充分發揮職工職業培訓主體作用,根據企業生產服務實際提出職工職業培訓需求,制定并落實培訓計劃和實施方案,加強對補貼資金的使用管理。同時,企業應加大對職工職業培訓的經費投入,按規定提取使用企業職工教育經費,與專項資金給予的職工職業培訓補貼共同用于職工職業培訓費用,不斷提高職工的綜合素質。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企業職工參加培訓后評價合格的,由專項資金按規定的補貼標準給予企業職工職業培訓補貼。每人每年補貼一般不超過3次。
??第三十一條 企業不得就同一名職工、相同的培訓項目重復申請培訓補貼。
??第三十二條 企業或培訓機構可采用線上線下相融合的方式實施培訓,其中,職業技能類培訓項目按照本市“互聯網+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培訓項目按各相關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對于2020年12月18日至本文發布之日發生的地方教育附加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相關事項,參照本文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