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浦東新區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常態化申報發行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落實。
??上海市浦東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共上海市浦東新區委員會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上海市浦東新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浦東新區財政局
??上海市浦東新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
??2025年6月14日
浦東新區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常態化申報發行的若干措施
??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工作啟動以來,浦東新區積極參與項目申報,成功發行“全國首批、上海首單”首發和擴募項目。2024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全面推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項目常態化發行的通知》(發改投資〔2024〕1014號),自8月起實施,基礎設施REITs進入常態化發行階段。為加快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核心區建設,助力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能級顯著提升,充分發揮基礎設施REITs對促進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和投融資機制創新的重要作用,實現浦東新區基礎設施REITs發行量級提升,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強結構設計,做好項目儲備
??(一)建立同類互補、各具特色的基礎設施REITs平臺。聚焦產業園區、倉儲物流、租賃住房、消費基礎設施等優勢領域,探索生態環保等國家重點支持領域,促進區內企業整合優質資源,鼓勵通過新區已發行項目擴募方式申報,不斷盤活存量資產。(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國資委)
??(二)完善基礎設施REITs項目儲備庫。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申報要求,按照權屬清晰、投資建設合規性手續完備、項目運營收益良好等原則,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申報儲備項目。支持納入儲備庫的項目原始權益人按照政策申請浦東新區專業服務券,降低前期工作成本。(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強化統籌協同,完善申報機制
??(三)建立基礎設施REITs項目申報聯席會議制度。由區發改委牽頭,區國資委、區規劃資源局、區建交委、區生態環境局、區稅務局等有關部門和相關管理局為成員單位,按需提請區分管領導召開基礎設施REITs項目申報聯席會議,統籌協調推進資產重組、合規性完善等相關工作。(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各相關部門)
??(四)優化土地、稅務等配套支持舉措。對依法依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項目,在符合土地出讓合同規定、劃撥決定書等約定或條件的前提下,對項目轉讓相關手續辦理等予以支持。稅務部門做好對原始權益人的涉稅政策指導。(責任部門:區規劃資源局、區稅務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五)完善國資考核評價體系。由區國資委指導區屬企業做好項目評估工作,區屬企業作為原始權益人成功發行基礎設施REITs項目的,由區國資委在年度績效考核上給予加分。區屬企業作為原始權益人或者運營管理機構應協助基金管理人做好項目存續期運營管理,遵守公開披露文件中的承諾,努力達到盈利預測報告披露值。(責任部門:區國資委)
??三、鼓勵新增投資,促進良性循環
??(六)在符合國家重大戰略、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等要求的情況下,鼓勵回收資金用于新增投資,對新增投資項目可參照區重大項目管理,在各類要素保障方面給予支持。對于符合國家和市級有關資金支持政策的,積極爭取申報。(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財政局)
??(七)鼓勵支持企業以設立項目公司方式拿地新建、改擴建項目,并以開展基礎設施REITs為導向做好產權結構、投融資方案、運營管理等規劃。(責任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
??四、爭取各方參與,打造良好生態
??(八)吸引更多基金管理人、會計、稅務、法律等領域優質中介機構在新區設立法人機構、分支機構或區域性總部,依托新區基礎設施REITs項目儲備庫,建立原始權益人與中介機構定期溝通對接機制、開展培訓會等。(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委金融辦、各行業主管部門)
??(九)強化與市發展改革委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等部門的溝通對接,率先落實國家和市級出臺的各項基礎設施REITs支持政策。(責任部門:區發改委)
??以上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